深刻影响。第个是“蒙古眼褶”。按照人种分类生理学描述,蒙古人种眼睛细长且小,有明显内眦赘皮(又称蒙古褶),眼角上眼皮覆盖下眼皮。医生发现部分欧洲人儿童期也会出现眼内眦赘皮,在进化论视野下,这种现象恰恰成为白种人进化程度高于黄种人证据。第二个以蒙古命名病症是“蒙古斑”,这种骶部色素斑本是种良性先天胎记,普遍出现在世界各人群中,但因非洲人皮肤色素较深、欧洲人皮肤色素较浅,均不易察觉,故于东亚人群中最为常见,最初被认为仅见于东亚,因而被西方医学界命名为“蒙古斑”。种科学解释把这种胎记看成人类进化中脱落尾巴遗痕,而这种遗痕不见于白人,同样说明白人进化程度是最高。对于部分欧洲婴儿中也存在这类胎记,有些学者解释与中世纪蒙古人入侵有关,这种解释又被用来佐证人类混种危害。第三个就是19世纪后期英国医生约翰·唐(JohnL.Down)发现并命名“蒙古人病”。这种现已改以发现者姓氏命名“唐氏综合征”,是染色体变异造成遗传性智障疾病,最初只在欧洲人中发现,因为患者面容都很相像,脸部较宽,眼睛小而上挑,与人们理解中蒙古人种面部特征颇为相似,发现者遂称之为“蒙古人病”或“蒙古傻子”。白人患智障疾病怎会呈现蒙古人面容特征呢?符合进化论解释是,智障疾病就是人类进化反向衰退,高加索人种衰退结果,就是回到较低级蒙古人种阶段,所以会有蒙古人面容。按照这个荒诞病理理论,如果蒙古人种也发生智障衰退,患者就应该呈现黑人面部特征。后来在白人以外、包括东亚在内世界各人群中都发现这类病患,旧病理解释也早已抛弃,这个有着强烈病态特征“蒙古病”名称却被医学界沿用到差不多二十年前。
正如有些医学机构所批评,至迟从科学种族论兴起以来,以种族为根据病理分析已经成为某种本能反应,把种族、族群这类假定以血缘依据划分边界社会单元,与某些病患发生机理和流行范围联系起来。这种做法直到目前还颇有市场,尽管国际上些著名医学杂志已开始要求作者不再以种族作为解释变量。们举个在中国广为人知例子,就是关于脚小脚趾指甲分叉种族或族群解释。小脚趾指甲分叉,在中国有许多种解释,其中很多都从种族或族群角度切入。比如,有人说这是蒙古人种特征,也有人解释这是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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