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愤怒,边哭边骂道:“坐多取此婢辈,贪财逐物,畏罪作反,致今日之事,何复嘱问此等!”骂得元禧“愧而无言”。骂出这等沉痛之辞,不知是哪位公主,但前往诀别公主中,定有常山公主无疑。
元禧案被判死刑有数十人,元禧自己孩子,除长子已在河内被陆琇抢先杀掉外,正式判决“绝其诸子属籍”,就是取消他们宗室资格,沦为平民,无所有。元禧女儿们,则“微给资产奴婢”,还算是略有点生计。元禧辛苦积攒庞大家产,都被幸臣和内外百官瓜分。《元禧传》说:“于后,禧诸子每乏衣食,独彭城王勰岁中再三赈给之。”元禧诸子经济上衣食匮乏,政治上被绝属籍,满城官宦贵门中,只有叔父元勰愿意略加救济。这种走投无路窘况,逼得元禧几个儿子先后都逃奔到南方萧梁。《元禧传》记元禧在洛阳宫人有感于元禧遭际,还编首歌传唱开来[22]:
可怜咸阳王,
奈何作事误。
金床玉几不能眠,
夜踏霜与露。
洛水湛湛弥岸长,
行人那得渡。
《元禧传》称:“其歌遂流至江表,北人在南者,虽富贵,弦管奏之,莫不洒泣。”在江南听这首歌而禁不住洒下泪水,不止是般“北人在南者”,大概主要是元禧儿子们。他们到江南后,得梁武帝善待,封爵加官,生活无忧,但回想洛中往事,感慨家门盛极而衰,惨绝人寰,为乐曲歌词所激,才会“莫不洒泣”。
元禧女儿们都留在洛阳,然而她们也面临同样困难,那就是愿意或能够出手救助她们人不会很多,而其中最重要救助者,依然是她们叔父彭城王元勰。常山公主为陆子彰所娶元禧之女,当初陷入家破人亡绝境中时,正是元勰把她带回家,当自己女儿样养起来。她到元勰家时,元勰(473—508)刚好三十岁,其妻彭城王妃李媛华(483—524)年方二十。李媛华墓志记她所生有三子二女,而她嫁给元勰之前,已知元勰庶出儿女还有两个,即长子元子直和女儿宁陵公主。宁陵公主正式称号应该是宁陵县公主,很可能是宣武帝在杀害元勰后所赐,因为元子直墓志记他真定县开国公就是在元勰死后获得(李媛华所生两个女儿,个获赐县主,个获赐乡主,都是孝明帝时期胡太后特意照顾才得到)。据宁陵公主墓志[23],她死于宣武帝永平三年正月八日(即公元510年2月2日)夜里,二十二岁,可知她生于孝文帝太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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