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燕京带必须包括西京在内。因为阿骨打曾经口头上告诉赵良嗣,他对西京不感兴趣,攻打西京只是为抓住辽国皇帝。旦抓到,西京就没用,到时北宋愿意拿去就拿去吧。
北宋所谓燕云十六州从地理上说,包含三个
在夹攻辽国燕京时,不得越界,以免抢北宋果实。
两者关注焦点又是有矛盾。比如,如果在攻打燕京时,金国兵马先到,按照北宋观点,金国必须等待在边界之外,不能单独进攻燕京。等北宋兵马从南面逼近之后,才能相约夹攻。可是按照女真观点,旦北宋兵马没有赶到,就是没有按照约定完成夹攻,那所有条约作废,女真可以单独进攻燕京,也不用将战果移交给北宋。
这样理解在另份文件中看得更加清楚。在以金朝观点记录文献集《大金吊伐录》里,第篇文字就载明阿骨打当初谈判合约时看法。其中写到,按照金人理解,双方和约意思是:夹攻燕西二京(现在北京和大同,当时燕云地区),随得者取地。[21]意思就是,只要有实力,就起夹攻,如果没有实力攻克,也就没有资格获得土地。
女真人看法更符合人之常情,相约夹攻并不保证北宋获得土地,只有能够打胜仗才可以。日后,双方焦点就放在谁更有资格获得土地,以及北宋要出多少补偿上。
赵良嗣离开时,金人还专门叮嘱他,这次不要再耍花招,不要搞小动作,双方都必须遵守约定,回去后请北宋皇帝早日批准和约。
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七月初六,赵良嗣返程。与他同还有金国大使锡剌曷鲁勃堇,以及副使大迪乌高随。两位使者带着国书,与赵良嗣于九月初四来到北宋首都国门。皇帝将他们当作新罗人接见,以掩人耳目。
九月十八,皇帝写好回信,请金国使者启程,与金使同行是北宋使者马政和他儿子马扩。
皇帝给阿骨打信比较简单,其大意在上面已经引用。但由于双方信件都过于简单,有许多细节没有说清楚,宋徽宗又专门写个事目(备忘录)交给马政,在事目中,他列举些没有在双方国书上写明,却必须弄清事。比如,赵良嗣虽然与阿骨打口头约定,所谓燕地也包括西京大同带,但国书上写只是燕地,是否包括西京,需要再次找阿骨打确认。
日后来看,这个事目重要性远远高于国书,将双方关注焦点都摆出来。
宋徽宗事目共列举三件事,如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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