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国民z.府为对手。”
没错,就是这样。教科书也有写。1937年(昭和十二年)7月7日,在北京郊外卢沟桥发生中日两军冲突,瞬间就扩大为全面战争。但在这场战争爆发后大约半年,也就是1938年1月16日,近卫首相发出声明,表示“今后不以国民z.府为对手”。
无视正在交战国家,这算怎回事?普通人大概都会这想。但是,当时军人们,以及本来应该辅佐并提供建议给近卫首相智囊们却并不在意。不仅如此,他们对于战争还有更不可思议看法。
比如1939年1月,作为被派遣到中国作战日本陆军华中派遣军(原名“中支那派遣军”)心脏司令部曾发出这样言论:“此次事变不是战争,而是报复,国际惯例认同以报复为目军事行动。”也就是说,当时日本进行不是战争,而是“报复”,因此,这军事行动也是被国际惯例认同。
——报复?第次听说……
确实如此呢。甚至可以说,现代日本人当中,听过这个词人可能基本上没有吧。如果用简洁明方式说明“报复”这个概念,就是当对方国家出现违反条约等不当行为时,可由方采取相应行动,制止其行为。而当时日军借口就是中国没有遵守与日本签订条约,所以必须采取武力行动来让中国遵守条约。
然而,当时国际惯例所认同“报复”行动,都是程度比较轻微。例如,当对方国家未遵守条约时,国际认同对抗行动是扣留对方货物或船只,从而让对方感到困扰。因此,1937年7月全面爆发中日战争,不能套用“报复”概念。
目前为止所提到,都是军人们说法,而在近卫智囊们所撰写史料中,也发现以非常不可思议方式来称呼中日战争例子,他们将这场战争视为“种剿匪战”。大家听过“剿匪战”这个词吗?恐怕只有生活在二战结束之前时代人们,才能在脑中立刻浮现这个词吧。“匪”,简单来说就是在国内为非作歹坏人,就好像是山贼那样形象,而“剿匪战”意思,就是讨伐剿灭这些不法团体。
总之,只要能意识到日本在中日战争期间所抱有“不将这场战争当作战争”,以及“不承认对方为交战对象”这样认识就可以。在某种意义上,2001年美国与1937年日本,都用种相似感觉看待各自眼前战争:因为对方做坏事,所以动武是理所当然,甚至将这种战争看成是警察抓捕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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