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布莱森,曾也突然难掩对莎翁的挚爱,替他做过一个小传,其中最后一个章节就叫“claimants”,嬉笑怒骂间拆解了所有主要的所谓人选和理论,很明了。伯吉斯书中的相关论述摘引几句,或许中国读者会别有会心:
“认为高深的艺术必须有高深的学问,这是无稽之谈。”
“正在从事文学创作的艺术家中是没有‘培根派’的人物的……因为他们太了解职业作家创作的方式了。”—有一伙人认为莎剧是培根所作,甚至还有人推论出马洛、本·琼生甚至蒙田的随笔,都是培根写的。伯吉斯所指的写作方式,无非就是:要引用谁,难道都要通读全集?提起什么地方,难道非要待到领绿卡?其实只要“从一本平装的术语汇编中抄一点”,或者“公交车上向那位有学问的人讨教一下就行了”。
认清莎翁是为钱而写作,同时拥抱他成就的不可思议感,两者都很重要。聊莎士比亚不容易,也因为我一直觉得你说的不会比1765年为莎剧作序的塞缪尔·约翰逊更好。比如莎士比亚对双关语的热爱简直赴汤蹈火,今天读来的确很难认同(约翰逊在莎士比亚诞辰百年的时候已经觉得不好笑了)。比如他有时挣扎着要表达某种深邃的情绪或繁复的情节,但兜来转去纠缠半天也只能草草作罢,像是缺个能说实话的编辑。但正因为有缺憾,才让他的好处更显得辉煌,才让我们在宇宙中这个无关紧要的旋转土堆上停留的脆弱瞬间里,见识同类能创造出怎样天才的音节排列来。所以我们才不懈为他画像,似乎是一次次在跟自己确认,纵然卑微如我们,有时也能做出有意思的事情来。
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