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拿下布克奖《美丽曲线》(TheLineofBeauty)中,主人公是个研究亨利·詹姆斯青年,和富家公子以做杂志为名四处寻欢。回到编辑部,两位助手也是同性恋,总缠着他,要他用詹姆斯语言形容上司新猎物身体。“他觉得自己所做……混合性爱与学术……像是在让‘大师’卖*。”这部小说对比,是把这个才俊对美天真追求以及登峰造极精妙语言,放在撒切尔时期污浊冷漠政治气氛中以及眼看要吞没整个故事艾滋黑云之下。
《美丽曲线》不但是欣赏霍林赫斯特中心文本,也几乎收管在当代小说中对“好文笔”判断标准。它里面机智和优雅充盈到你几乎想每两三句话都停下来喘气,顺便示意自己对于作者以及能让这种体验成为可能文学机制不无感激。他把福楼拜以降,那种将作者视角渗透在第三人称叙述中技术运用到某种极致,往往在个词上不但推动故事,体现人物心理沟回,而且带有作者伙同读者从旁施加个判断。他最重要师承是亨利·詹姆斯,在对人情冷暖有种不可思议精密感应之外,所谓好文笔,是每个像电影样句子,你跟着设计在其中跌宕起伏被逗乐或震惊过程,正好和小说叙事中它所要支撑人物互动或性格揭示是致。这种游戏在本质上比“世事洞明”“人情练达”更好玩,在于即使到最后你意识到这种聪明和敏锐并不能改造世界(有些人对亨利·詹姆斯到欧洲只在意跟贵妇人聊天很失望),但能用语言在纸上剖析、勾勒这种最精微触动,就说明世界本身已经足够有趣和优雅。
霍林赫斯特似乎写在个托马斯·品钦和大卫·福斯特·华莱士并未发生传统里,但又因为“歇斯底里现实主义”无可争辩且光芒四射地发生,相形之下,更给霍林赫斯特小说添层新鲜和活力。
另外,向来有个大不敬观点。就是《美丽曲线》最好那部分,比大师更好—至少更好读。因为如果王尔德说得有理:詹姆斯写小说好像是痛苦职责;那霍林赫斯特明显更放纵自己,他有种清澈犀利,藏着某种英文里所谓会咬人刺激感(b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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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孩子》(TheStranger’sChild)读起来略微有些不样。
书名出自丁尼生《纪念A.H.H》(InMemoriamA.H.H.),是桂冠诗人无法忘怀剑桥同窗好友早夭,号称作诗排解,其实压着AB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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