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豪。把发生在埃尔瑟姆案件带到曼彻斯特。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听说过斯蒂芬·劳伦斯故事,甚至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意识到,这是个真实发生过故事。
歌手
拉提夏·莎蝶(5)
们在摄政街上走向家咖啡店。她短暂地停脚步,欣赏下巴伯尔(6)店内服装。她戴着条隐约有着法国风格围巾。在店内,们还能听到外面路上工程队在钻地,节奏重复,声音单调而低沉。她走向窗边,小心地把窗子关上。生都在录音室度过她,习惯努力把杂音变得最小。
1988年,第次来到伦敦当互惠生(7)。但实际上,来到这里目是寻找音乐家。知道伦敦有音乐,而巴黎没有——在巴黎,人们自都太膨胀,却没有什行动力。全是讲话、彼此评判,没有行动。不好意思,如果真想做点艺术成果出来,你就必须行动起来,把扩音器拿出来,练习起来。在伦敦,大家看起来都是行动派,而不只是夸夸其谈。所以伦敦深深吸引着。
想做音乐,仅此而已。音乐,音乐,音乐,音乐。音乐是唯朋友,是唯存在理由。经常去63号湾(8),这地方大概在诺丁山拉德布罗克林(9)带;通常在周六晚上去,他们那里经常搞雷鬼(10)或者洛克斯代迪音乐主题夜。知道自己是在找寻某种东西,只是不知道所找寻究竟是什。觉得交朋友很难,因为是法国人,法国人很粗鲁,你知道吧?们有说,不懂得把话说漂亮点。总是不加润饰地把话直接说出来,经常会吓到别人。所以要学习怎恰当地讲话,学会更礼貌些。在伦敦,人们说话都是有背后含义。你不能直言直语,有时候需要说反话。不过后来,在抹香鲸酒吧认识个男人,们交往段时间,他把带进这个世界。们去很多小酒吧、独立酒吧——不是说那种只做独立音乐酒吧,而是说在那里搞音乐人都有那种自己动手意识。氛围里充满感官刺激、活色生香、生机勃勃。不是什神秘地下音乐活动,但氛围特别好。
在法国场音乐会上遇见提姆(11),然后就决定先等年——不想回伦敦当互惠生。在法国当六个月临时工,赚点钱,然后就搬到位于巴金(12)提姆父母家,在那里住三个月,之后们起到南伦敦布里克斯顿这里。从那个时候开始,就直住在这带:坎伯韦尔、佩卡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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