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般存在。现在它闪闪发光。它是泰特美术馆。现在它让人无法忽略,人来人往。以前它确不引人注意,不过有天晚上,留意到它。在它面前停下,看向水里,然后突然感到背后有影子——想,是什奇怪东西在背后?转过头,原来是这座以前从未留意建筑物。那刻,感到阵战栗,都差点落泪。原来是你啊,这想。从座建筑物身上收获到这种感动,真是很奇怪。但它在那刻确实打动。很喜欢那块区域,虽然那时候南岸跟现在南岸已经大不相同、几乎可说是毫无关联。如今,它变得更加商业化,但还是很喜欢那里散发出来活力和文化氛围;那非常美妙。
在这里,有自由。比起在法国,在这儿可以更加尽情地做自己。以前有人对说,简直就是法国文化化身。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可以算是法国文化代表。但他们不知道,居住在伦敦,在这里放逐自己——自愿放逐。
说唱歌手
林思
来到北伦敦时,发现这里很多说唱歌手都特别注重技巧。他们说唱很专业,对节奏之类东西掌握得十分熟练。但是在东伦敦,大家就是用说唱来讲述身边发生事情。认为东伦敦说唱更即兴、更有活力。
每个人都在自己歌词里塞满俚语,但是里面没有什内容。比如“明”(ming)这个词,是“厉害、很棒”意思。大家会说,哦你很“明”啊,或者说你很“能”啊,之类。但这种东西很快就会消逝,因为人们都想弄点新词来放进歌词里,但流行词直在变啊变。认为很多俚语都是从牙买加语里抓来,抓来之后大家再放点刺激东西进去改改。不然就是抓些很老词,老到都没人在用词,比如“有范儿”(Swag)。这个词本来是“赃物”意思,就是说偷来东西之类。但是后来人们把这个词变成“垃圾,废物”(crap)意思。他们把词语情境和意义完全改变,用“坏”来表示好东西。后来大家有提升,开始把些日常使用词加进歌词里,发展为格里姆音乐(Grime)(22)。它也是种嘻哈音乐,但们有自己表达方式,不想让们音乐听起来跟美国人样。毫无疑问,格里姆音乐已经演变成种英式说唱形式。觉得们说唱要从头开始,这样它才能发展出自己舞台,最终得到属于们自己、听起来不会不舒服东西。
自己花好几年,才想到要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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