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他变化口音,说道),哇,这个地方真是变好多啊。还记得当初这里什都没有,只有农田啊。哇哦,这个码头可真不错啊。他到伦敦后翅膀硬,回来就净发表这种评论。觉得真他妈有点烦人啊。
去伦敦,似乎就是为要成为某种东西部分。但是这东西究竟是什呢?这问题答案可真是价值连城。所有人都去伦敦,因为这些人都在寻找、冀望;可只有极少部分人能梦想成真。大部分人感到不适、疲惫、不快,房租把人压得喘不过气来。你究竟得到什呢?可能只是这种“是伦敦人”感觉什吧。
他们老是说什泰恩河在们血管里流淌之类话,这话真是感性。可是们喜欢这样老话,这些话听着很垃圾,但们喜欢。有天晚上十点,被警察赶下火车,就因为在达灵顿火车站大声唱“纽卡斯尔回来啦”。你懂啊,在用们特有那种幽默感点亮车厢。那天是约克赛马会第三天,淑女日(6),整个车厢都塞满人。并非有意搞破坏。然后售票员过来。不知道大家为什不喜欢这做,还以为这样做挺传奇呢。
有这种伦敦人,无情而对未来充满野心,心肠冰冷,大约四十五六岁,从来没有谈过长期恋爱,看待事情总是很负面,心硬得很,还非常容易看低别人。那些来自纽卡斯尔后来却成为伦敦人人,对纽卡斯尔态度可差。“天啊,你们这里都没有牙医吗?”“你都不知道后来发生什糟糕事,就是他们放弃金丝雀码头那会儿。”——就是这种胡话。他们都很拼,因为他们长期以来都害怕低人等。这些人,只知道拼命埋头工作,最终就变成除埋头工作什都不会人。
◇◆◇
在14岁时,最好朋友,同时也是交往时间最长朋友史黛丝,也离家去伦敦。她住在塔桥附近栋公寓里。去看过她,那是第次到伦敦。电梯移动得真快。是真,就像在游乐场里面玩机动游戏样快。跟史黛丝待在起,感觉城市没有多大,只是存在于们之间。整座城市运作方式都非常成人化。住在朋友公寓里。她知道怎搭地铁,而只知道东北部公交车线路。
在纽卡斯尔,她跟个男人交往过,但是那段关系太不妥当——她才13岁,就开始谈恋爱。很嫉妒。得上学,考普通中等教育证书(7)。于是跟个送比萨外卖男孩谈恋爱,他有辆金属蓝福特嘉年华汽车。当史黛丝离开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