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共同特质。就连食物也是如此,们身边都是土耳其商店、印度商店,多种多样。
他能非常自信地拥抱这个世界本来面目。经常担心些事情,但他拒绝为这些事情忧虑,可能这就是他少年气质吧。大家总听到关于刀伤案之类事情,虽然觉得这有部分是媒体在危言耸听,但确实有些孩子在这类型事件中受重伤,甚至被杀死。这太可怕,但不认为有些中产阶级家庭说“们不希望孩子在这样环境里成长,所以干脆把他们带走吧”是这些社会问题解决方法。不是说要留下来当什烈士。们喜欢这里,因为这里很多元,很有趣,各种文化都在这里汇聚。们住那条街尽头是清真寺,这里还有很大土耳其社群,路那边则聚集着伦敦最大犹太教哈西德派群体,再就是黑人社群,他们半是穆斯林,半是基督徒。实际上,这些社群都和平相处着,认为这样现状背后有着重要意义。
在伦敦,特别是在哈克尼区长大孩子还会拥有项非常重要能力,那就是他们能够学会如何面对、处理或者是避免社会冲突。有很多信号是儿子能感知到而感知不到。有时候们能看到些看似非常平常景象,比如人们站在起方式,有是保持着定距离,有则不然——这些背后都是有原因。还有就是什时候能跟别人进行眼神接触,什时候最好不要有眼神接触等等,儿子能知道这些事情规律和原因。这种能力看起来像是天生,但实际上是多年学习积累。觉得这是种真正技能,在这里长大孩子就是有这种特殊“天赋”,有理解这种情境能力。当然,这也是种生存机制,可以转化为别用途。
还有件事情是人们没有意识到:住在伦敦,尤其是哈克尼区,自然和外界对于你来说触手可及。只要沿着们住那条街走到尽头,你就会发现沼泽和河。儿子在成长过程中经常去骑马,他跟别人共用匹马,每周有三四天都去,走过去只需要十分钟。有时候,觉得经常去去乡下也挺好。他从六岁起就开始参加森林知识团(15),这个组织有点像嬉皮士童子军,崇尚和平主义、左翼和无宗教,跟贝登堡搞那个世界女童子军协会(16)不样;森林知识团专为城市里孩子设计,让他们去乡下露营,自己扎营,寻找可食用浆果等等,而贝登堡那个有点像军事化训练。
虽然大家都会告诉你,在英国人人平等,但阶级系统是存在,而且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