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把那个便携式旋转卤素灯泡拿出来,这个灯是安装到车顶做警车灯用。
“你们叫它什?”坐在后排,问他。
“科杰克(2)灯。”他说。
科林接到第个任务是去处理在瑞士小屋家炸鸡店发生事故。事态不算紧急,所以他到才把警笛鸣响,并且把蓝色灯光打在商店门口。们路开过去,路上车都让开路,这是第次目睹车水马龙伦敦马路让辆车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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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年九月,就任职满十五年。正式做警察之前,当过两年志愿警察,也就是纠察(3)。想决定要做警察时应该是13岁左右。很多人都这想过,但长大之后都没有实现,不是吗?但是很坚持,不想上大学。
刚做警察时,要跟着个有经验警官——个老大哥——这个人通常有十五到二十年经验,万事通,连笔都不用带。你要当他小跟班十周。老大哥们会故意带你去看那些令人难过场面,在这十周里面,每天不干到深夜肯定是走不。他们会狠狠地操练你,所以整天下来,你工作时间会相当长,要处理别人不想处理各种垃圾事情。
到19岁时,已经出现在别人家门口,处理各种纠纷。般而言,那些情况会交给有经验警官负责处理,但当时他们已经放手让独自处理。在去往目地之前,完全不知道那里会发生什。可能是婚姻纠纷,而你要告诉那个男:赶紧离开,否则把你拘捕。他会说,哦,是吗?孩子都比你大,小子。
现在,已经成为训练年轻警员人,也就是有经验警官。们发现过上吊z.sha人,走进去检查,然后说,好吧,他已经死。这些新人脸色都绿,转身冲到门外,吐地,周围邻居们看着,然后想,唔……人们会忘记警察也是人,而很多时候,们要去面对那些会把自己吓得屁滚尿流情境。们也会害怕,但既然穿上制服,就要去处理。你别无选择。如果有人在房子里说,你进来,就杀你,多数人面对这样情况会报警,然后等警察来处理。但们能这做?
警服其实也是们盔甲。们裤子和长袖衣都很酷。在伦敦,你如果是男警官,要穿长袖衫,打领带,戴帽参加每个仪式性活动,不管天气如何。即使外面热得要命,们也要穿上黄夹克。在世界上其他地方,警察可能穿马球衫、轻便迷彩裤和运动鞋,看起来还是又帅又正式,而且高效。但们是女王警队,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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