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社会上层,足够富有,可以跻身当地寺庙主要捐献者之列。全职棉纺织品制造者在世界其他地区也出现。例如,在14世纪明代中国,“织造局”出产质地更好纺织品,那里集中地雇用几千名工匠。在奥斯曼帝国托卡特城,技艺高超织工生产出大批量棉纺织品。巴格达、摩苏尔和巴士拉以及伊斯兰世界其他大城市里,都有大型棉花作坊。事实上,用于指代优良棉纺织品muslin来源于Musil词,这是库尔德人对摩苏尔称呼。在巴马科,今天马里首都,将近600名织布者从事纺织生产。与此同时,在被称为“西非曼彻斯特”卡诺有着庞大棉花产业,给撒哈拉地区人们提供布料。16世纪90年代,廷巴克图已有26家棉花生产作坊,每个作坊都有50名或者更多工人。大阪也有成千上万工匠织造棉纺织品;到18世纪初,整个地区作坊雇用三到四万工人。32
随着作坊越来越普遍,种新型织工也变得越来越普遍:个专门为市场销售而生产个体,通常是男性。但是即便作坊在兴起,这种为满足市场进行生产也通常发生在农村而不是城市,发生在家庭而不是作坊中。使这些农村市场供应者有别于那些为生计从事生产人是,他们依赖全球商业中种新兴力量:由商业资本组织起来外包网络(putting-outnetworks)。在这些将构成19世纪机械化棉花生产核心网络中,纺纱工和织工为城市商人制作纱线和布匹,而商人将这些纱线和布匹收走,在远方市场上贩卖。商人资本家和生产者相互联系特定方式差别很大。例如,在印度次大陆,虽然农村织工依靠商人为他们提供资本,以购买织布时所用棉纱和维持生计食物,但他们大体上自己拥有织布工具,工作时不受监督,而且对产品享有定处置权。相比之下,世界上其他地区农村织工享受权力相当少。例如,在奥斯曼帝国,商人将棉花和纱线预先提供给农民,由农民来纺纱和织布,再把产品卖回给商人,赚取点利润。他们与印度织工不同,对自己产品没有任何处置权。在中国,商人也对产品拥有很大生产控制权,“他们购买原棉,在当地市场上将其外包给农妇去纺织,在市镇作坊里染轧,随后贩卖到全中国”。实际上,商人控制着生产每个阶段,预示他们在19世纪缔造横跨全球棉花帝国过程中中心作用。33
随着市场不断扩大,棉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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