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当记忆袭来,他就会和讲起故事来,与其说是与分享,不如说他更享受这种自娱自乐,以此消遣。他从故事开始讲起,到最后总能生发出思考。谈到老布宜诺斯艾利斯流氓称为“勇气崇拜”信条,博尔赫斯想到个叫“索托”地痞流氓,专门欺负人。索托有次听到酒馆老板说结账时发现有另个人姓氏也是索托,是个驯狮师,是来这里进行表演巡回马戏团成员。索托来到酒馆,质问正在喝酒驯狮师姓名。“索托。”驯狮师答道。“这里只有个索托,就是,”地痞说道,“提上刀,出来。”受到惊吓驯狮师不得不出去,因为这无人知晓信条而被捅死。“这个片段,”博尔赫斯对说道,“把它拿来用作《南方》结尾。”
如果说博尔赫斯有偏爱文学体裁(尽管他并不认同“文学体裁”这种说法),那定是史诗。他热爱盎格鲁-撒克逊传奇故事,热爱荷马史诗,热爱黑帮电影和好莱坞西部影片,热爱梅尓维尔以及布宜诺斯艾利斯黑社会奇闻轶事,在这些史诗中他找到同样主题:勇气和决斗。对于博尔赫斯而言,史诗主题和爱、幸福与不幸样,是种原始需求。“切文学都是从史诗开始,”他常说,“而不是从抒情诗开始。”他引用《奥德赛》作为例证,“众神为人类创造逆境,就是为让后代有故事可以讲述。”史诗让他眼中饱含热泪。
博尔赫斯很喜欢德语。十七岁在瑞士时便开始自学,在第次世界大战实施宵禁漫长夜晚,海涅诗便成他精神港湾。“旦你知道Nachtigall,Liebe和Herz(47)意思,就可以不借助字典来阅读海涅。”他说道。他喜欢德语丰富可能性,喜欢创造新词语,就像歌德创造“Nebelglanz”(意为“雾气微光”)样。他总能让词语在诗句中产生共鸣:“你静静地将你雾光,又次洒满丛林和山谷。”(48)他赞颂德语透明度,也批判海德格尔发明种令他“难以理解德语方言”。
博尔赫斯钟爱侦探小说,并在其中发现完美叙事结构,能够让创作虚构故事作者可以在定疆界内尽情发挥,并且专注于文字和图像呈现。他很喜欢能够揭露真相细节描写。有次们起阅读歇洛克·福尔摩斯故事《红发会》时,博尔赫斯评论说,侦探小说比任何其他类型文学作品都更贴近亚里士多德对文学作品这概念界定。在博尔赫斯看来,亚里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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