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而且他看不见的东西常常倒比他能看见的那些更真实。
两个最好玩的去处是他外公在纽约的办公室和他父亲在纽瓦克的商店。外公的办公室在西57街上,离家只有一个街区之遥,这个地方之所以好,首先是它在大楼的十一层,比外婆外公的公寓还高,从那儿的窗户往外看比在西58街好玩多了,他可以看到周围更远的地方,将更多建筑尽收眼底,更别说还有大半个中央公园,而且楼下的汽车和出租车看起来那么小,简直和他的玩具车差不多。办公室第二好的是那些摆满打字机和计算器的大桌子。打字机的声音有时候让他想到音乐,尤其是打完一行后响起的铃声,也会让他想到大雨落在蒙特克莱尔家里屋顶上和朝玻璃窗扔石子儿时发出的声响。外公的秘书是个骨瘦如柴的女人,名叫多丽丝,胳膊上长着黑黑的毛,口气永远是一股薄荷糖的味道,但他很喜欢她会称呼他为弗格森少爷,还会让他用她那台被她称作“安德伍德爵爷”的打字机。他开始学习字母表后又多了一重满足,可以把手指放在那台笨重设备的按键上打出一整行的a和y,或者在多丽丝不太忙的时候,请她帮他写他的名字。纽瓦克的商店要比纽约的办公室大很多,里面的东西也更多,后面的房间里不光有一台打印机和三台计算器,还有一排又一排小家电和大家电,二楼还有一整块区域专门放床、桌子、椅子,数不清的床、桌子和椅子。弗格森本不应该去碰这些东西,但父亲和伯父们不在或者背对他的时候,他偶尔也会偷偷打开冰箱门,闻闻里面奇怪的味道,或者爬到某张床上试试床垫的弹性,不过,就算他干这些时被抓了个正着,似乎没有人会特别生气,只有二伯阿诺德会厉声咆哮着训他两句:把手从商品上拿开,小子。他不喜欢别人这么跟他讲话,更不喜欢某个周六的下午二伯狠狠在他后脑勺打了一巴掌,打得太疼,他都哭了,可后来无意中听到母亲对父亲说二伯阿诺德是个蠢货之后,弗格森便不怎么在乎了。床和冰箱本来也无法长久吸引他的注意力,他更愿意去看电视,那些新出厂的飞歌牌和艾默生牌电视让其他陈列商品相形见绌:十二或十五台电视并排着立在大门口左手边的墙前面,每一台都在静音播放,弗格森最喜欢把电视调成不同的频道,让七个不同的节目同时播放。这制造出一种让人眼花缭乱的状态,第一台电视在演动画片,第二台在演西部片,第三台是肥皂剧,第四台是教堂礼拜,第五台是广告,第六台是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