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名字放在一个句子里都让人觉得古怪。他祖父那会儿已经六十三岁,不过老当益壮,依然还在经营他的地产生意,依然还在赚钱,只是可能赚得不如他父亲多罢了,弗格森想,因为西58街上的公寓还是挺拥挤,巴掌大的厨房,客厅只有他家枫林镇房子客厅的一半大,还有他外公开的车,一辆紫色的普利茅斯,紫得有点奇怪,换挡用的还是按钮,和他父亲那辆流线型的奥尔兹莫比尔轿车相比就像是马戏团的车。是的,弗格森觉得,本吉·阿德勒有点儿像滑稽小丑,又是纸牌魔术,又是欢乐蜂鸣器,还喜欢喝哧喝哧地大笑,但他的外孙还是很爱他,爱他那种热爱生活的样子,每当他有心情讲故事的时候,里面的起承转合听起来是那么迅速和刺激,仿佛世界突然间塌得七零八碎,幻化成一股奔涌而出的语言激流,大多数都是好玩的故事,讲的是阿德勒家的老一辈人、杂七杂八的远近亲戚,比如他爷爷的母亲的表姐法吉拉·弗莱格曼,这个名字悦耳的女人显然是个才女,二十岁之前已经精通九种外语,所以当她和家人离开波兰,于1891年到达纽约时,埃利斯岛上的移民*员对她的语言天赋大为惊异,当场便聘用她担任移民局的翻译官,在随后的三十多年里,法吉拉·弗莱格曼面试了数以千计刚刚下船的未来美国移民,并且一直干到了该机构在1924年关闭。一个长长的停顿后,外公的脸上涌起了他标志性的神秘微笑,接着又是一个故事,但这个讲的是法吉拉·弗莱格曼的四任丈夫以及她如何活得比他们都长,最后成了一位有钱的寡妇,就住在法国巴黎香榭丽舍大街上的一所公寓里。这种故事有可能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又怎样呢?
不,他外公不能算,因为他已经没治了,正如他会在某个糟糕透顶的双关语中所说的那样,因精神失常被取消了资格,但弗格森的姨夫唐只比他父亲小几岁,所以是个很合适的调查对象,甚至比萨姆·布朗斯汀或者麦克斯·所罗门更合适,因为那俩人和他父亲一样,都生活在新泽西州的市郊,都是奋发向上的中产阶级,一个是商人,一个是白领,但唐·麦克斯却是城里人,土生土长的纽约人,在哥伦比亚大学受的教育,而且奇迹般的没工作,至少不是那种有雇主和固定薪水的工作,每天就是在家里对着一台打字机写书和杂志文章,一个特立独行之人,弗格森第一次知道原来还有这样的人。三年前,他抛弃了妻儿和自己在上西区那所旧公寓,搬来和米尔德里德姨妈同居,这是弗格森的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