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它们得等多久,才能等到大脚先生走进来,要求试穿下呢?要是四十或者四十二话,它会更开心,它说。大多数男人穿都是那大号,大多数就意味着更快。鞋越大,卖得就越慢,四十五鞋也他妈太大。
知足吧,不是四十六或者四十七就已经不错,弗兰克说。
知足啊,汉克回答。也很高兴们不是三十八。但不高兴们是四十五。
在架子上搁三天三夜后——这段惨淡时光简直让它们度日如年,不停地怀疑和狂热地计算着它们什时候会以怎样方式被救走,如果说最终能被救走话——第二天上午,位店员终于走进来,把它们盒子从摞成塔盒子堆中取出来,拿到商店前面销售展厅。有顾客感兴趣!店员揭开鞋盒盖子,世界光瞬间照在它们身上后,汉克和弗兰卡高兴得不能自已,这种快乐是那样深远辽阔、醉人心脾,以至于直传到它们鞋带尖儿上。它们又能看见,自从工厂工人把它们扔到盒子里之后,终于又重见天日,那个店员把它们从盒子里拿出来,放在坐着顾客面前地板上之后,弗兰克对汉克说,想们有戏,哥们儿,对此弗兰克答道,但愿如此咯。
(注:在整个故事中,弗格森自始至终都没有谈及鞋子怎会说话这个问题,虽然所有系带鞋中都有鞋舌。如果这算是个问题话,他处理办法便是拒绝考虑这点。不过,汉克和弗兰克所讲语言,人类很显然听不见,因为它们会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交谈,根本不怕被人听到——至少不会被活人听到。然而,在其他鞋子面前,它们就必须周全小心些,因为商店里所有鞋子都说鞋语。实际情况是,在弗格森早期读者中,没有人反对他使用这种荒诞、假想语言。他们似乎都默认这是合理艺术发挥,但也有几个人觉得,他赋予汉克和弗兰克视物能力,却有些过头。鞋子是瞎,个人说,大家都知道。鞋子怎可能看见东西啊?这位十四岁作者想会儿,耸耸肩说道:当然是用它们鞋眼。还能怎看?)
顾客是个大块头男人,个大腹便便、高大魁梧家伙,脚踝浮肿,皮肤黏湿、苍白,看起来就像他可能患有糖尿病或者心脏病样。或许不是个理想主人,但在过去三天里,汉克和弗兰克已经无数次地告诉对方,鞋子没得选。谁买走它们,它们就得屈从于这个人意愿,无论他是谁,因为它们工作是保护双脚,在任何情况下保护任何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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