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风雨无阻地穿着它们外出侦查。奎恩住那间居室小公寓在地狱厨房,在1916年这儿可不是最好地段,但是房租低,而且离他警局只有四个街区,虽然公寓通常都不怎干净(这位警探没什兴趣做家务),不过,他对汉克和弗兰克悉心养护却让它们赞不绝口。因为它们主人尽管年轻,做事却很老派,对待他鞋子十分虔敬,每天晚上会循规蹈矩地解开鞋带,把它们放在床边地板上,而不是随便把它们踢掉不管或者塞进鞋柜里,因为即便不当值时候,鞋子也喜欢时时待在主人身边,而且不解鞋带就把鞋子踢脱话,长此以往会造成严重结构性损坏。有案子时候(基本上都是抢劫),奎恩通常会很忙,心思全都扑在案子上,但如果有什东西掉到他任何只鞋上,无论是白色鸽子屎,还是红色番茄酱,他都会迅速从外衣右边口袋里拿出张纸巾,把那脏东西擦掉。最好是,他还经常跑到宾夕法尼亚车站找他重要线人问话,个叫莫斯黑人老头,而这个人碰巧在大厅里经营着个擦鞋摊儿,所以奎恩屁股坐到椅子上,从莫斯那儿里听取最新线报时,多数时候都会要求对方给他擦下鞋,以便掩盖来访真正目,因此,可以说是石二鸟,既完成工作,又养护他布罗根,而汉克和弗兰克也成这个计策幸运受益者,因为莫斯可是个擦鞋行家里手,有着这行中最快、最灵活双手,对汉克和弗兰克这种日常便鞋来说,被他布块擦拭、被他刷子按摩,简直是无与伦比享受,仿佛神魂颠倒地坠入鞋类感官享受最深处,而被莫斯那双可靠手擦得飘飘欲仙后,它们不但变得干净锃亮,而且还能防水,举博得满堂彩。
这生活太美好,大概是它们所能想到最美好生活,但美好不能和轻松混淆,因为即便在最乐观情况下,鞋子命运也只能是辛勤工作,尤其还是在纽约这种地方,鞋底可能几个月都没机会踩在哪怕是丛青草或者小块柔软地面上,而酷暑严寒则会严重破坏皮制品长期健康,更别说还有倾盆大雨或鹅毛大雪带来伤害,以及失足踩到水坑里、雪堆中,不断地被淋湿或浸泡而引起损坏,总之就是天气变潮或者变差时会侵袭它们那些耻辱吧,虽然它们那位尽职尽责主人能再小心谨慎些话,其中很多都可以避免,但奎恩可不是那种愿意穿胶鞋或者雨鞋人,就算外面在下着最严重,bao风雪,他也绝不会穿雪地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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