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常开玩笑说他们是失散已久的兄弟,刚生下来就被分开的双胞胎。这个玩笑好笑的地方在于它不是个真正的玩笑,而是个反玩笑,只有把它理解为是在开这个玩笑本身的玩笑时才能说得通,因为尽管弗格森和弗德曼在外形上有一些共同点——差不多的身高和体型,都有那种年轻球员的大手和精瘦的肌肉身材——但他们除了姓名的首字母一样,基本上和对方没什么相似之处。弗格森肤色深,弗德曼肤色白,弗格森的眼睛是灰绿色,弗德曼的眼睛是咖啡色,此外他们的鼻子、耳朵、嘴巴的形状也完全不同,即便是第一次见到,也没有谁会误以为他们是兄弟——或者退一步说,连远房亲戚都不可能。但另一方面,木屋里的男孩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他们,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还在继续观察这俩A.F.的一举一动,或许他们明白那个不是笑话的笑话,远比笑话本身包含了更多东西,因为即便问题无关他们是不是骨肉兄弟,那也是一个有关朋友的问题,有关两个很快就变得如兄弟般亲密无间的骨肉朋友的问题。
弗格森发现自己有个奇怪的地方,那就是似乎存在着好几个不同的他,他不只是一个单独的人,而是由一堆互相抵触的自我组成的,每次和不同的人在一起,他自己也会有所不同。和诺亚这种爱说爱笑、性格外向的人在一起时,他会想安静一点儿,把自己收敛起来。但和安·布罗茨基这种腼腆、警惕的人在一起时,他又想大声、放肆地说话,为了弥补她沉默太久带来的尴尬,他总会说太多话。没有幽默感的人通常会把他变成一个爱开玩笑的人。思维敏捷、爱打趣的人会让他觉得自己无趣又迟钝。但有些人似乎又有一种能力,可以把他吸引到他们的轨道中,让他变得和他们一样。爱与人争执的马克·杜宾斯基,总是对政治和体育有没完没了的意见要发表,他会带出弗格森争强好胜的那一面。神情恍惚的鲍勃·克莱默则会让他感到自己也同样脆弱、犹豫。但是,阿提·弗德曼会让他感到内心平静,而且是那种从来没有谁让他感觉过的平静,因为和这个新来的男生在一起,能带出那种他独处时感受到的自我。
假如这俩A.F.与他们现在的自己有些许不同,那他们很可能会变成敌人。弗格森尤其有充分的理由痛恨这个新来的家伙,因为弗德曼竟然比他更擅长体育运动,在过去的五年中,弗格森一直是最好的那个运动员,尤其在打棒球的时候,也就是说他总是担任这个客场队的游击手和四棒,但参加第一天的训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