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弗格森看着这组镜头一一呈现,这场屠杀太残酷,他的双眼最终噙满了泪水。看着一个母亲被沙皇士兵开枪射杀,看着另一个母亲被杀后和婴儿一路滚下台阶,看着戴夹鼻眼镜的女人张大了嘴哭号,眼镜的一块镜片碎掉,鲜血从她右眼中喷出来,看着哥萨克士兵拔出他们的剑,把婴儿车里的孩子劈成碎片,简直让人难以忍受——全是无法忘怀的影像,这些影像会让人连着做五十年的噩梦——但即便弗格森在看的时候有些畏惧,他同时也很兴奋,惊异于如此宏大、复杂的一组镜头,竟能被记录在胶片上,这几分钟的影像释放出的能量是如此强悍,几乎将他劈成了两半,到电影结束时他觉得筋疲力尽同时亢奋不已,心中令人困惑地混杂着悲伤与喜悦,他怀疑还有没有电影能再让他有这样的感受。
排片表上还有一部爱森斯坦的片子——《十月》,也叫《震撼世界的十天》——安迪问弗格森他想不想看,弗格森摇摇头说他已经累得不行了,需要喘口气。于是他们走到外面去,可接下来该做什么谁也不确定。安迪提议回他的公寓坐坐,他可以借给弗格森那本爱森斯坦的《电影形态与电影感官》,或许还可以搜刮点儿东西吃,弗格森当天没有别的计划,觉得为什么不呢?从西107街往阿姆斯特丹大道走的一路上,神秘的安迪·科恩进一步透露了一些他的生活细节,首先,他母亲是圣路加医院的专业护士,那天上的是十二点到八点的轮班,所以他们到家时(谢天谢地)她不会在家,其次,他曾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但最终决定去城市学院,因为那里不用交学费,他母亲负担不起送他去哥伦比亚念书的费用(不过,知道自己有本事考上常春藤还是挺高兴的),第三,他热爱电影,但更热爱书籍,如果一切顺遂,他会读个博士,然后去哪儿的文学系当个教授,或许就去——哈!——哥伦比亚大学。弗格森一边听安迪说着,一边突然意识到他们之间在智识上隔着一个巨大的鸿沟,仿佛三岁的年龄差距,代表的是弗格森尚未开始的数千里征途,和身边这个脑容量巨大的大学生相比,弗格森觉得自己很无知,所以心里有些打鼓,为什么安迪·科恩似乎在千方百计想成为他的朋友。他是不是那种独来独往的人,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弗格森瞎猜到,因为太渴望友谊,随便什么掉到他脸前都愿意接受,哪怕是个孤陋寡闻的高中生也行?但这样似乎也说不通。有些人有缺陷,性格、生理或者精神缺陷,才倾向于离群索居,但安迪不像这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