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暑假打工时攒下来钱,弗格森为《蒙特克莱尔时报》写稿赚来稿费刨去为车加油和买汉堡之后剩下钱,他外婆外公送笔可观毕业礼金(五百块钱),艾米爷爷贡献点儿钱,以及双方父母额外凑来钱,都加在起,再省掉坐包机费用,省吃俭用话这些钱足够他们过四个半星期。他们觉得与其在那有限时间里匆匆忙忙来场欧洲大旅行,倒不如只去个国家,然后尽可能玩个痛快。法国成他们必然选择,方面是因为他们都在学法语,而且都想把这门语言说得更流利,另方面也因为法国汇聚美国没有切,有最棒诗人、最棒小说家、最棒电影人、最棒哲学家、最棒博物馆、最棒美食,就这样,他们背着双肩包,什行李都没带,在7月15号晚上八点,也就是法国国庆日(巴士底日)第二天,从肯尼迪机场启程,离开美国本土。这是他们第次出国旅行。对弗格森来说,这还是他第次坐飞机,或者换句话说,这是他有生以来第次与地面失去联系。
巴黎是重中之重,他们在法国三十天里,除去坐火车去北边玩次(诺曼底和布列塔尼,以及参观奥马哈海滩、圣米歇尔山和夏多布里昂在圣马洛家族城堡),和去南边玩次(马赛、阿尔勒、阿维尼翁和尼姆),有二十二天都会待在巴黎,他们发誓,两个人之间要尽可能多地讲法语,避免和美国游客接触,多和当地人搭讪,好练习他们法语,只读法语书和法语报纸,只看法国电影,寄回家明信片也要用法语来写。他们住那家位于第六区克莱芒大街上巴黎酒店,默默无闻到连名字都没有,大门上方牌子只有“酒店”两个字,他们合住18号客房正对着圣日耳曼市场,这间说小也小、说大也大房间十分简陋,没有电话、电视和收音机,没有厕所,只有个出冷水洗手池,每晚价格是十法郎,相当于两美元,算下来人块钱,走廊里厕所你想用时总是有人占着又怎样,淋浴就是嵌在楼梯顶部墙上个小铁箱子,而且你想用时总有人占着又怎样,重要是房间干净、明亮,床也大到足够两个人舒舒服服地睡在上面,更重要是,酒店老板,也就是身材矮胖、长着绺胡子安托万,完全不关心弗格森和艾米是不是睡张床,虽然他们显然没有结婚,而且年纪轻得都可以当安托万孩子。
这是法国讨他们喜欢第个地方(对他人私生活漠不关心让人很自在),但很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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