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地,可其中最好的那些,绝对是世界的这个角落里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诗作,戈登·杜威特也了不起,竟然用沃尔特的名字为自己给新泽西男孩子设立的奖学金冠名,而不是某个已故的政客或者华尔街大佬——毕竟,在过去二十年里,杜威特自己干的就是这个。
这次,面试官不是一名,而是一共有三名,尽管弗格森的穿着很得体(白衬衫、西装和领带),而且不情愿地遵从他母亲和艾米的恳求,来之前去剪了个头发,但在这些人面前,他还是觉得忐忑不安、格格不入,他们和哥伦比亚的那位教授一样十分友好,问的所有问题也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但当一小时的审问终于结束,他从房间走出来时,却忍不住觉得他有点儿搞砸了,心里暗暗骂自己,先是把威廉·詹姆斯和他弟弟亨利的作品名称搞混了,更糟糕的是,还口误把桑丘潘沙说成了潘丘桑沙,虽然这些错误一出口他就立即纠正了,但只有一个彻头彻尾的白痴才会犯这种错吧,于是他不仅确信自己将会在所有候选人中排在末尾的末尾,还对自己在压力之下表现得如此差劲而深感厌恶。但是,出于某种除了和他聊过的那三人之外没人能理解的原因,或者说某些原因,或者说根本没有原因,委员会与他的看法并不一样,当他被告知在3月3号参加第二轮面试时,弗格森简直困惑极了——但同时,他也第一次开始怀疑,是不是有什么希望了。
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十八岁生日,他又一次穿上西装、打好领带,来到普林斯顿,与罗伯特·内格尔教授进行了一对一的交流,内格尔是一位古典学者,翻译过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的戏剧,出版过关于前苏格拉底哲学家的研究著作,大概四十出头,长着一张忧郁的长脸,目光透着警惕与严肃,是整个普林斯顿文学造诣最高的人,反正弗格森的高中英语老师麦克唐纳先生——他自己也在普林斯顿上过学,而且力挺弗格森拿到这笔奖学金——是这么说的。内格尔可不是那种爱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费口舌的人。第一次面试时,问题都是关于弗格森的学业成绩(良好但不突出),他在暑假当搬家工人的经历,为什么他不再参加竞技体育了,他对父母离婚和母亲再婚有什么感受,他希望在普林斯顿学习能达成哪些在别的学校无法取得的成就,但内格尔没有理会这些话题,他似乎只对弗格森在申请材料里附的两篇故事感兴趣,想知道他都读过哪些作家的作品,没读过哪些,以及最看重哪些。
第一个故事《格雷戈尔·弗兰姆的十一个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