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站和天才”前二十页放到边,返回去把第章分为二,变成“奇妙过渡期”(包括他在大火后到去希利亚德前纽约时光,以他母亲在上西区电影院对那位女售票员说话作结:你少管闲事,这位小姐,赶紧给找钱)和“光辉遗忘”(这部分现在始于个不同点,成弗格森第天去希利亚德上学,不过仍然以他第部劳莱和哈台电影做结尾)。在第三部分,他又加几段话,讲他母亲对这两个呆瓜反应,更彻底地探究下每天任务,但这章仍然是以烧焦那句结束。之后他又加第四部分——“楼座上晚餐”,现在他明白这才是整本书合理结尾,整本书情感核心,而且他怎会这盲目这愚蠢,竟然忽视他母亲在客厅里那个场景,没把它包含在书里,事实上书里切都在为那个时刻做铺垫,于是,在2月中旬三个上午,三个横扫切与全神贯注上午,弗格森写完十页他需要写出来内容,在这些文字里他感到自己比写书中任何其他段落都更有活力,他写失声痛哭着向他母亲坦白,他们坐在客厅地毯上时两个人奔涌而出眼泪,包括“沉默上帝——没有上帝——反对上帝”重新讲述和他在学校成绩变差原因,接着,擦干眼泪、重整精神后——这是当然!——他们去95街和百老汇大街上电影院,坐在楼座上边吃热狗,边喝没气儿可乐,然后,他母亲又点根切斯特菲尔德,两个人起看多丽丝·黛在希区柯克彩色版《擒凶记》里演唱有史以来最愚蠢歌曲之《世事不可强求》。
花六个月时间写这本关于他自己百五十七页薄书,让弗格森与他自己产生种新关系。在感到与自己内心感受更亲密同时,好像也与它们更疏远,几乎是种超然、漠然,仿佛在写书时候,他矛盾地同时成个既温暖又冰冷人,暖是因为他把自己内里敞开,,bao露给世界,冷是因为他在看这些内里时就好像它们已经属于别人,某个陌生人,无名无姓普通人,但这种与他写作自之间产生新互动对他而言是好还是坏,是更好还是更坏,他却说不清。他只知道写这本书让他筋疲力尽,他不确定以后还有没有勇气再来写自己。写影评,会,或许有天还会写别东西,但自传太让人痛苦,既暖又冷要求太艰难,而且现在他重新发现母亲那时样子,突然间开始想念起现在她,想念起她和吉尔,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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