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是,在过去七年里他们住在相隔几英里距离,但却只在高中体育馆硬木地板上有过两次瞥而过交集。就像被随意扔进同间小屋两个陌生人通常会互相刺探对方底细那样,他们很快就发现,两人有很多共同喜好和厌恶,但也不尽然,比如他们都更喜欢大都会队,不喜欢洋基队,但从两年前开始霍华德成位坚定素食主义者(他从道德上反对屠杀动物),而弗格森是个毫无顾忌、本性难改肉食动物,比如霍华德偶尔才会抽根烟,但弗格森每天要抽十到二十根骆驼。虽然喜欢书和作家各不相同(霍华德不怎读现代美国诗歌或者欧洲小说;弗格森则越来越沉迷于二者),但他们对电影品味出奇地致,都认为他们最喜欢五十年代喜剧片是《热情似火》,最喜欢惊悚片是《第三人》,然后,霍华德突然激动地喊句杰克·莱蒙和哈利·莱姆!并在他书桌前坐下,抓起支笔画幅柠檬和酸橙打网球漫画[2]。弗格森惊讶地看着他这位惊人室友,寥寥几笔便画个又长又凹凸不平柠檬,而且有手有脚,右手还握着张网球拍,正和个小些、圆些、光滑些酸橙打网球,当然,酸橙也有手有脚,握着球拍,而且它们脸看起来很像原版莱蒙和莱姆(杰克·莱蒙和奥逊·威尔斯),接着霍华德又增加张球网,以及个正从空中飞过网球,幅漫画就这样诞生。弗格森低头看看手表。从第笔到最后笔,只用三分钟。甚至都不到三分钟,也许只有两分钟。
老天爷,弗格森说,你这会画画啊?
莱蒙对战莱姆,霍华德没有理会他赞美,继续说,挺好笑,你觉得呢?
不是挺好笑。是非常好笑。
们也许发现什。
毫无疑问,弗格森用手指敲敲霍华德钢笔说,威廉·佩恩,然后又敲敲漫画,说,对战帕蒂·佩姬[3]。
啊,可不是!而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对吧?
他们又接着这玩几个小时,拆箱开包、归置东西时候玩,后来去食堂吃午饭时候玩,整个下午起在校园里闲逛,然后径直去吃晚饭时也玩,到最后,总共想出四五十对儿这样组合。两人从头直笑到尾,有时笑到难以自已,停不下来,弗格森甚至琢磨自己从出生以来究竟有没有对任何事笑得这开心过。笑出眼泪。笑到上气不接下气。而且,这项消遣对于个刚刚离家年轻旅者来说简直太好,把他站在已经写就过去和尚未写就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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