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圣诞假期。们可以在冬假时候起去。
好吧。但就算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地方,也解决不问题。
什
格森想把她吃掉。忍受两个半月禁欲之苦,他见到她之后就像久旱逢甘霖,而她自己也因为饿很久,用她话来说就是当暑假无趣修女,也异乎寻常地容易被挑逗起来,他能给她多少她就能还回去多少,弗格森现在意识到他继承外公大胃口——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分——他已经准备好使出浑身解数来满足她,说到做到,而艾米也倾尽全力,在她回到西111街上公寓之后三天里,两个人在她房间里双人床上露营,遍遍地重新认识那种将他们捆绑在起未知力量。
不过有些事情还是变,而且不是每件都改得遂弗格森意。比如,艾米爱上加利福尼亚,或者至少爱上加利福尼亚湾区,那个曾经说过永远不会离开纽约姑娘,现在却在主动考虑该不该申请明年去伯克利法学院。法律不是问题。弗格森完全支持她当律师,这事儿他们曾经讨论过很多次,当个穷人律师,当个激进派律师,因为这份职业远比组织反战示威,或者组织集体抗租,反对贪婪、不负责任房东,更能给这个世界带来好处,毕竟,战争总有天会结束(她希望),而把贪婪房东送进监狱,比恳求他们打开供热系统或者消灭鼠患或者换掉含铅油漆更能让人得到满足。想当律师,那就努力去当——但是加利福尼亚?她想说什?她难道不记得明年他还是在纽约吗?两地分居暑假就已经够他受,要是变成年他准会疯掉。而且,她怎就那肯定他毕业以后会追随她去加利福尼亚?她难道不能务实点儿,去哥伦比亚或纽约大学或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吗?为什非要把什事儿都他妈往复杂里搞?
阿奇,阿奇,不要激动。现在只是胡乱想想罢。
你竟然会考虑这件事,真让很惊讶。
那是因为你不知道那边是什样。到那儿两个星期,就没再想纽约,而且也很高兴没有想。觉得就好像回到自己家。
你以前可不是这说。唯纽约独尊,还记得吗?
说那话时候才十六岁,又没去过伯克利或者旧金山。可现在,作为个二十岁老女人,改主意。纽约是个茅坑。
是。但也不全是。们可以搬到别街区。
北加州是全美国最美地方。和法国样美,阿奇。你要是不相信说话,可以自己去看看。
现在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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