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爱,他痛恨自己谨慎,痛恨他步履沉重、顽固保守心态。钱。总是钱。总是没有足够钱。有生以来第次,他开始想知道出生在富贵之家会是种什感觉。
又个暑假要待在酷热难耐纽约,只有疯子和收音机为伴,晚上躺在床上听隔壁艾米房间转租客打呼噜和放屁,出汗,每天到中午时衬衫和袜子就已经湿透,走在街上得拳头紧握,这片地区现在每隔小时就会发生次持刀抢劫,四名女性在住处电梯里遭到强*,时刻准备好,睁大眼睛,经过垃圾桶时候尽量憋住气。他每天在藏书百万巴特勒图书馆(建筑仿自巴台农神庙)待很久做笔记:独立战争前哥伦比亚大学,当时叫国王学院,十八世纪中期纽约生活状况(猪满大街地跑,马粪随处可见),全州第所大学,全国第五所,约翰·杰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古弗尼尔·莫里斯,罗伯特·利文斯顿,最高法院第位首席大法官,财政部第位部长,美国《宪法》终稿起草人,起草《独立宣言》初稿五人委员会成员,开国元勋,而那时年轻人、少年、幼童正与猪和马起在街上跑。在散发着霉味巴特勒待五六个小时,回家把笔记打出来给弗莱明,每周要和他在有空调西区酒吧见两次面,总是去那儿,从来不去弗莱明办公室或公寓,因为即便这位和善、谦恭、才智过人历史学家从没动过弗格森个指头,眼睛却总是绕着他转,搜寻任何鼓励迹象或者同样渴望眼神,但弗格森觉得这就已经疲于应付,毕竟他还挺喜欢弗莱明,忍不住会为他感到难过。
与此同时,艾米远在西方三千英里外嬉皮国,艾米在伊甸园,艾米在爱之夏期间悠闲地漫步在伯克利电报大道,为直能听到她声音,弗格森尽可能多地把她信读又读,每天早上把它们带到图书馆,每当工作快要让他陷入昏迷时,就把它们当做抗无聊药拿出来看看,他给她写回信轻快、麻利,而且尽可能地幽默,只字不提战争或者街上腐臭味或者女人在电梯里被强,bao或者在他心里安家落户愁苦。看起来你正在享受人生中最快乐时代,他在那年夏天写给她四十二封信中某封里这样说道,纽约这边儿呢,正在享受这个时代人生。
1967年7月。在弗格森看来,令人痛心纽瓦克骚乱中最悲伤部分,是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止它们发生。如果人们先考虑清楚话,世界各地发生大部分大事件很有可能不会发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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