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会。感觉现在应该完。离开时候大家也正回家去呢。派对结束。
但她想错,其他许多人都想错,就连市长休·阿多尼诺也不例外,认为这场骚乱只不过是打碎几个酒瓶,可第二天晚上骚乱再次爆发,她拿着照相机又跑到街上,这次有弗格森陪同,考虑到有可能会被警察拦住要求他证明自己身份,弗格森把《蒙特克莱尔时报》和《哥伦比亚观察报》采访证都带在身上。白天他父亲和萨姆·布朗斯汀直在被破坏体育用品商店里评估损失,用胶合板把被砸毁前窗封住,又在被抢剩下东西里搜罗番,太阳落山后弗格森和他母亲跑到春田大街时,他还和萨姆待在起。他父亲以为弗格森在那里是为保护他母亲,但在弗格森想来,他在那里是因为他想要在那里,因为她母亲四处拍照时候根本不需要有人来保护,而且弗格森发现她拍照时无比地冷静、克制,专注于自己工作,以至于没过多久弗格森便意识到实际上她才是他保护人
那狗日报纸拍照片去!整条大街现在已经被戒严,进不去!你快回家来,阿奇!需要你去那儿,别忘带上你采访证!
去市中心港务局终点站坐公交车已经太晚,弗格森到百老汇大街上打辆出租车,告诉司机猛踩油门——这个说法他曾经在电影里听过很多次,可自己却次都没说过——尽管整段路程车费把他钱包里三十四美元变成两美元,但他不到小时就到达位于范韦尔瑟大街上公寓楼。谢天谢地,这附近街道很安静。骚乱是从中区开始,后来蔓延到市中心部分地区,但南区没有受到牵连。更让人欣慰是他母亲刚刚回到家,而他心急如焚、快要疯掉父亲也逐渐恢复平静。
从来没见识过那种场面,他母亲说,莫洛托夫燃烧弹,被洗劫空商店,警察挥着枪,大火熊熊,人们像疯似四下逃窜——简直天下大乱。
萨姆商店没,他父亲说,小时前他来电话告诉,什都不剩。疯,群禽兽,这说点儿都不为过。竟然放火烧你自己街区。这辈子还没听过比这更愚蠢事。
先去睡,他母亲宣布,要累趴下,明天起来就得去《纪事报》。
别再干这事儿,露丝,他父亲说。
干什事儿,斯坦利?
别再干战地摄影。
那是工作。不得不做。而且因为今晚事,这家已经有个人失业,所以不可能不去工作。
你会丢掉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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