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饶恕的无理取闹羞愧难当,最糟糕的是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疯狂,就是这样,纯粹的疯狂,如果以后再发生这种事,她也别笑了,直接扇他巴掌就行。
薇薇安接受了他的道歉,两人和好如初。风,bao过去了,过了一会儿,他们甚至一起跑到厨房,吃了第二顿早餐,用含羞草鸡尾酒和抹着鱼子酱的小饼干来庆祝了好消息,只是尽管他逐渐接受了赫尔信里的好消息,先前的,bao怒依然让他心有余悸,怀疑和薇薇安的那一幕是不是他精神最终会崩溃的前兆。
平生第一次,他开始有一点害怕他自己了。
15号时,赫尔写来了第二封信,说他会在19号星期二来巴黎。艾奥书局的老板在信中为这么晚才告诉他要来表示歉意,但如果弗格森那天下午碰巧没事的话,他很愿意和他见一面。他建议他们十二点半在福凯特餐厅吃个午饭,顺便聊聊书的出版计划,如果吃完饭之后还没聊完,他的酒店就在拐角的香榭丽舍大街上,可以到那儿继续聊。无论接受还是拒绝,弗格森可以通过乔治五世酒店的前台给他留言。祝好,云云。
根据薇薇安从她朋友诺玛·斯泰尔丝那儿打听来的消息——诺玛也是从她的同事杰弗里·伯纳姆那儿道听途说了解到的——弗格森对奥布雷·赫尔的了解仅限于这几项事实:三十岁,已婚,妻子叫菲奥娜,有两个小孩(分别是四岁和一岁),毕业于牛津的贝利奥尔学院(在那儿结识了伯纳姆),一位富有的巧克力和饼干制造商的儿子,一只半黑的绵羊[3](灰绵羊?),热衷于混迹艺术圈,对文学作品有很好的嗅觉,是个严肃的出版人,但也是个公认的派对狂人,而且有点儿古怪。
这幅模糊的肖像让弗格森想象赫尔是美国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那种浮华的英国绅士,狡猾、傲慢的家伙,脸色红润,喜欢说一些看似幽默但实则相反的嘲讽之语。或许弗格森看了太多电影了,或许他对未知事物的本能恐惧让他在任何新情况下都爱往最坏处想,但事实是,奥布雷·赫尔非但没有一张红脸或者爱挖苦人的性格,还是弗格森在人生旅途上遇到过的最柔情、最可爱的人之一。
小个子,迷你男,只有五英尺三英寸,身上的每一处都按比例缩小了:小头,小脸,小手,小嘴,小手臂和腿。明亮的蓝眼睛。一个生活在常年不见阳光、雨水淋漓的国家的人才有的乳白肤色,一头鬈曲的头发,颜色介于红和黄之间,弗格森曾听人管这叫姜黄色。19号下午,他们握了手,在福凯特餐厅落座准备吃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