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弗格森心里从来都坚信他有成为顶级演员潜质,不仅是演他本来就擅长喜剧片,剧情片他也行,不过或许不适合悲剧,至少不适合太沉重经典,比如男人自剜双目,女人把孩子煮,以及福丁布拉斯上场时,幕布徐徐落下,遮住大堆鲜血淋淋尸体。弗格森还感觉诺亚如果决定去表演喜剧脱口秀,定会让人笑到尿裤子,但每次他提起这件事,诺亚都会皱皱眉说,不适合。但是他错,弗格森心想,实在不该如此抗拒,天晚上他甚至费心坐下来,想给诺亚写几个笑话,算是帮他开个头,但笑话好难写,太难写,几乎不可能写出来,除那年早些时候他和霍华德搞过那些网球对战,他完全没有创作笑话天分。在故事里写些搞笑句子是回事,可那种让人过耳难忘、笑翻在地包袱却需要不同头脑,跟弗格森脑壳里那个东西不样。
艾米和路德·邦德是在5月初搭上。现在是6月份,但根据弗格森最近次和她通话,他这位敢作敢为、奋发好战继姐,依然没鼓起勇气告诉她父亲或继母,她生命里有个新男人。这让弗格森有些失望,直以来他都很佩服艾米胆量,虽然有时候也会想掐死她,对于她踌躇他唯能想出来解释就是,她男朋友不仅是黑人,还是个激进黑人,位黑人权利运动支持者,甚至比艾米左得还厉害,个身材壮硕、让人畏惧角色,穿着黑色皮夹克,顶着爆炸头,上面戴着顶黑色贝雷帽——恰好是能把艾米温文尔雅、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父亲吓到恐慌症连续发作个月那种人。
随后,这对情侣从波士顿过来,搬进他们在晨边高地租暑假房。当天晚上他们约弗格森在西区酒吧喝杯,但弗格森和路德·邦德握过第次手之后,他在脑子里为路德画那幅漫画形象便崩裂成千块文不值碎片。是,路德·邦德是黑人,是,他握手很有力量,看就是个身强体壮人,是,他眼神中有种固执决绝,但当这双眼睛看着弗格森眼睛时,弗格森意识到它们不是在看某个敌人,而是在看位潜在朋友,在看某个他十分期望自己会喜欢人,可路德要不是那种好战成性、充满仇恨恐怖分子,那艾米到底怎,为什不把自己交新男友告诉她父亲?
将来他得私下找她聊聊这件事,尽自己所能给她脑筋开开窍,但这会儿他必须把注意力集中在邦德先生身上,好弄清楚他到底是哪路人。身材不算高大,这点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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