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佛罗里达回来之后,他把东西打包装箱,搬到了往南四个街区外的一间公寓,住到了百老汇和阿姆斯特丹大道之间的西107街上。两个房间加一个厨房,月租一百三十美元,有些奢侈但也完全能付得起(这是银行账户里有钱的好处之一),虽然他喜欢自己一个人住,也很高兴把西111街上那间到处是回忆的公寓甩在身后(必要的举措),但孤枕确实难眠。上面的枕头要么太硬,要么太软,下面的枕头要么太扁,要么高低不平,每天晚上床单都会磨他的胳膊,或者缠住他的双腿,身旁没了艾米,没了她均匀的呼吸声来催眠,他的肌肉没法放松,他的呼吸拒绝慢下来,他无法阻止自己的脑子以每分钟五十二个念头的速度运转,一个念头就是一副扑克牌里的一张。凌晨两点半的时候抽过多少烟?为了让神经放松下来,让眼皮打架,午夜过后又喝了多少杯红酒?几乎每天早上脖子都会酸痛。下午胃痉挛。晚上呼吸短促。每天早上、中午和晚上:心跳速度都太快。
这一切和艾米都没关系了。这个夏天他让自己接受了他们分手的事实,接受了他们永远分开的必然性,他已经不再怪她,甚至也不再责怪自己。近一年来,他们一直在朝相反的方向走,那根联结他们的细线迟早会绷断。而它确实断了,断得如此猛烈,一下子就把她弹到了美国的另一端。加利福尼亚。遥远的加利福尼亚的灾难,自5月初开始,她便杳无音讯了,再也没从别人那儿听到她的消息——一个大大的“〇”,就像天空中的一个洞。
在最坚强的时刻,他会告诉自己这样再好不过,艾米后来变成的那个人,不是一个他能与之生活或者想与之生活的人,没什么好后悔的。在最脆弱的时刻,他又会想她,就像车祸之后想他那两根断指那样想她,她走了以后,他常常觉得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被人偷走了。而在最坚强和最脆弱的中间地带时,他祈祷能有个人来睡在他的另一半床上,治好他的失眠。
搬到新住处,梦想找到一个新的爱人,漫长夏日的翻译工作绵延到了秋日、冬日和春日,失去旧爱以及/或者目前的精神状态导致的身体问题让他肚子里像插着二十七把匕首一样走进了圣徒路加医院的急诊室(不是他以为的急性阑尾炎,而是急性胃炎),越陷越深的越战泥潭以及1968年后半年和1969年前半年发生的无数惊人事件——这些都是弗格森故事的一部分——但就眼下来说,注意力必须集中到他正在和无名之父这个象征性角色之间的战争上,这个由威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