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要做是什,但最重要是,他会爱这些男孩,就好像他们是真样,就好像他爱自己那样去爱他们,就像他爱那个在1961年夏天某个炎热下午死在他眼前男孩样去爱他们,而他父亲现在也死之后,这本书是他必须要写——为他们而写。
上帝无处可寻,他对自己说,但生命随处可见,死亡随处可见,生者与死者被连在起。
唯有件事确凿无疑。假想弗格森们会个接个死去,就像阿提·弗德曼死掉那样,但只有在他学会爱他们,就仿佛他们是真样之后,才会死去,只有在想到看着他们死去,他就觉得无法忍受时,才会死去,接着,他将重新与自己为伴,挺到最后人。
书名就这样有:《4321》。
书到这里就结束——弗格森准备去写他书。2月3号,他拖着两个重重行李箱,背着个背包,坐着大巴离开纽约,去蒙特利尔,他在那里和路德·邦德待个星期,然后爬上飞机,漂洋过海去巴黎。在接下来五年半里,他住在第五区笛卡尔街上套两室公寓里,雷打不动地写他四个弗格森,这本书后来长度远远超过他预想,1975年8月25号,当他写完最后个字时,这份双倍行距打印手稿总计达到千百三十三页。
对他而言,最难写段落,是讲述他挚爱几个男孩子死去段落。费多少困难,才召唤出那场,bao风雨,杀死那个灿烂阳光十三岁男孩,经历多少痛苦,才写下那场交通事故细节,最终夺去二十三岁弗格森三号生命,虽然有这两次必要但可怕毁灭,但最让他痛苦,还是讲述弗格森号在1971年9月8号晚上死亡,这段他直拖着,直到书快结尾时才写:在纽约州罗切斯特市,场大火吞噬弗格森号所住房子,他楼下邻居查理·文森特躺在床上抽烟时睡着,那根波迈点燃他以及他盖在身上被单和毯子,火焰在房间内迅速蔓延,最终跃而起,烧到天花板,由于那幢老房子木头已经很干也快碎裂,火苗冲过天花板,瞬间让楼上地板熊熊燃烧起来,然后,大火以极快速度扑到正在熟睡中二十四岁记者、译者和哈莉·道尔爱人身上,他还没来得及跳下床,从窗户爬出去,整个房间便陷入片火海之中。
弗格森休息下。他从桌旁站起身,从衬衫口袋里抽出根烟,在那所小公寓两个房间里来回踱着,感觉头脑已经清醒得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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