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懂。
合同,预付金,版税。这些你怎也该听过吧。
大概吧。在某个碰巧没生活在其中世界里听过。
三本书合成本书,共出三千册。然后们觉得,两千美元预付金听起来有种不对称悦耳感。
别逗啊,罗恩,两千块钱能救命。不用再到街角乞讨,不用再让没余钱可施
他头晕目眩、沉默寡言,但不知为什,那天晚上有点不同,或许是因为比利为写书倾注多年心血,他替比利感到高兴,也或许是看着那些邋遢、贫穷南城诗人与画家同东区名流们交际很有意思,但无论是出于其中个原因还是两者都有,他都很高兴那天晚上自己在场,站在美丽、有点怯场西莉亚身旁,她也不太喜欢人多。弗格森转过身审视那个拥挤、吵闹场面,看到约翰·阿什伯利独自站在角落里抽根吉坦牌香烟,亚历克斯·卡茨正在品杯白葡萄酒,哈利·马修斯和个身材高大、身着蓝色连衣裙红发女人握手,诺曼·布鲁姆大笑着假装把某个人胳膊扭到背后,精干利落、头卷发诺亚正站在妖娆性感、头卷发薇琪·特里梅因身旁,霍华德正在和个人聊天,而且不是别人,正是趁周末来纽约艾米·施奈德曼,弗格森到达十分钟后,罗恩·皮尔森在人群中推搡着挤到他面前,搂着他肩膀带他离开房间,因为他有点儿事想和他商量。
他们来到楼上,穿过条走廊,左拐后又过条走廊,偷偷溜进间没人屋子,里面放着几千本书,墙上挂着六七幅油画。有点儿事原来是项商业提案——如果喧哗书局这种肯定赚不到钱小公司能被称为商业机构话。罗恩解释说,负责公司运营三巨头致同意把弗格森列入下年出版名单中,将他在小玩意三本小书合起来作为本书出版。他们算算,成书最后大概能有二百五十或二百七十五页,他们可以在接下来八到十二个月内搞出来。他觉得怎样?
不知道,弗格森说,你觉得这些书够好吗?
们要是觉得不好,就不会跟你提。罗恩说。当然是够好。
那比利呢?得他点头才行吧?
他已经同意。比利举双手赞成。他现在到们这儿,所以也想让你来。
多好家伙啊。费力解决掉谷粒,拿着可靠大口径短枪击毙奴颜婢膝之人与印第安巫医[1]。从来没人写出过比这更酷句子。
还应该提下钱事。
什钱?
们在努力像真正出版商那样操作,阿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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