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和性的关系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在一本研究专著里专门写了一节,讨论爱和性的关系。在人类的亲密关系中,爱和性之间有哪些组合模式呢?我们发现一共有四种模式。一种是有爱有性,一种是有爱无性,一种是有性无爱,还有一种是无性无爱,这四种组合基本上可以穷尽性与爱关系所有的状况了。
先说有爱有性。经常有人会问,为什么一定要有爱才有性呢?这个问题我一听就是男人提出来的。为什么会这样想呢?在性和爱的关系里,我们发现男人比较能够接受跟爱分开的性,女人如果要跟一个人发生性关系,她心里是一定要有爱的。
那么为什么男女会有这样的区别呢?难道说两性天生就有这种区别?有人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解释,说什么精子是成千上万的,卵子只有一个,所以男人就到处寻找性交的机会,女人就傻傻地在那儿守候,等待受孕。这种道理太牵强了,我觉得用这种生理决定论的道理来解释这么复杂的一种观念、价值观或行为方式,是非常错误的。
正确的解释应当是:男女在性与爱关系上的这种区别实际上是由社会和文化建构起来的。很长时间以来,社会都在建构女性的守贞心理,不管是用贞节牌坊,还是用各种各样的行为规范,乃至羞辱和惩罚。什么是社会建构论呢?这一理论比较艰深,我在这里稍加解释。福柯论述过这个思想,主要的意思是说,人的许多观念并不是由生理因素决定的,也不是人性中与生俱来的本质,而是由社会和文化建构而成的。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同性恋概念的建构。在古希腊,同性间的性活动还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实践,到了近现代它才被一套话语建构为性倒错。就连同性恋这个词都是19世纪才出现的,这是社会和文化建构人的观念的典型证据。
举个例子,女性如果去搞了个婚外恋,在传统农村社会是会被私刑处死的,叫作浸猪笼,就是沉塘,把这个通*的女人绑起来淹死。但是很少有男人被沉塘的,都是女人被沉塘。到现在为止,社会在性方面的规范仍然是对女人严对男人松,整个社会的话语、行为规范、价值观都要求女性必须守贞,而且绝对不能喜欢性,绝对要珍惜自己的名声,只和跟她结婚的人发生性行为,或者说性行为只能发生在婚内,甚至只能是为了传宗接代,只能是为了生孩子,其他的想法和做法都不是好女人的所作所为,都僭越了好女人的道德规范。就这样,社会和文化在性和爱的关系上、观念上建构了男女的不同。
现在我们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