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严谨、压抑的态度。颁布了一些禁令,例如规定高官不许嫖妓,结果这些高官从女人转向男人,去玩相公,因此史上记载男男性行为在那个时代竟形成了一个小高潮。
经过了对性非常否定的第二阶段,到改革开放以后,我认为中国人的性观念进入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阶段,向肯定性的观念回归。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时期,关于性的研究、信息大量出现,民间的性活动大量增加,有好多指标可以表明这一文化变迁。
举个例子。1989年,我做过一个调查,当时婚前性行为比例是15%,而且这个15%中大多数都是固定的伴侣,还没领证可马上要领证的那种,可以说在那个时代婚前守贞是普遍的社会实践,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婚前性行为。可是到了2013年,清华大学的一个调查表明,婚前性行为的发生率已经飙升到71%了,这个样本里头还有些年纪大的被调查者,他们的婚前性行为发生率在15%以下。如果按年龄组来划分,那80后、90后年龄组的比率就比71%还要高了,也就是说,婚前性行为发生率能够达到80%、90%,这是多么大的一种变化。此外,婚姻之外的性行为也大量增加,比如像一夜情、约炮——就是跟陌生人的性行为都大量增加,整个社会舆论、意识形态对性的约束也宽松了很多。
中国性观念改变的最重要的标志,就是1997年《刑法》修改取消了流氓罪。有这个流氓罪的时候,法律规定婚姻是性行为的唯一合法途径,也就是说,中国人唯一合法的性行为是婚姻之内发生的性行为,所有在婚姻之外与陌生人发生的性行为都是要入罪的,都算流氓罪。我们在高法案例集中可以看到这样的案例:一个单身女人跟好几个男人发生了性行为,她不是卖*,但是要算流氓,要抓起来坐牢的。1997年《刑法》把流氓罪取消之后,婚姻之外的性行为才不必入罪了。所以说这是一个标志性事件,这件事可以做了,社会气氛宽松了许多。
在第三阶段,人们对性持越来越宽松、接纳的态度,尤其对女性来说感觉更加明显:女性也有追求性愉悦的权利,这种话都说出来了。在我这几十年的研究和写作生涯当中,我所做的一个重要的努力,就是传播这种对性的肯定的态度。
在中国性观念变迁的第三阶段,除了回归古代对人类性行为的肯定,还增添了现代的关于性权利的观念。福柯有一次讲,没有一个社会可以不压抑性,让人的性欲完全自由自在地宣泄,一个完全不压抑的社会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