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乐队和野山羊之间牵线搭桥,并带给弗雷迪·保萨拉第次做歌手机会。此时距离皇后乐队和道格拉斯·博吉继任者上台做现场演出还有五个月时间,又次,圣母升天学院那些“信仰天主教好女孩们”帮助乐队找到他们要人。
1971年2月下旬,布莱恩·梅、罗杰·泰勒和约翰·哈里斯在学院里参加场迪斯科舞会。通过个共同朋友,他们被介绍给约翰·迪肯,这位十九岁学生就读于伦敦大学切尔西学院[31]电子工程系。迪肯曾在家乡莱斯特郡奥德比个男孩乐队中弹过贝斯,但他搬来伦敦后就退出。因为内心依然受到音乐梦想驱使,他开始找各种面试,但次都没成功。去年10月,那场在房地产管理学院演出,为数不多观众中就有约翰·迪肯,而那时弗雷迪还处于让艾伦·梅尔脸部抽搐演唱水平。(迪肯后来说:“他们没给留下什印象。”)
1970年11月,他和室友兼吉他新手彼得·斯托达特,加上几个志趣相投学生,组个翻唱乐队,在切尔西学院演出。宣传单上需要印乐队名字,他们就干脆写“迪肯”乐队。这可能是这位谦逊贝斯手唯次把自己名字放到这重要位置。迪肯乐队只演出过次。而皇后乐队却终于找到他们缺失最后环。
约翰·理查德·迪肯故事始于1951年8月19日,他出生于莱斯特郡圣弗兰西斯私立医院[32],父母名叫亚瑟和莉莉安。他父亲在诺维奇联盟建筑协会[33]工作,约翰十岁那年,父亲去世。迪肯九岁之前都生活在埃文顿,之后随父母及妹妹朱莉搬到附近奥德比,这是个郊区城镇,正在经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缓慢发展。家人定居在希科克路54号座独栋房,约翰进入当地朗莫尔初中[34]学习,后来考入加尔崔高中[35]。
迪肯喜欢电子设备,他花许多时间鼓捣家里自制收音机,并用卷轴磁带录音机录下收音机里歌曲。奈杰尔·布伦是约翰在朗莫尔初中同学。十三岁起,两人开始演奏音乐。听披头士乐队《请取悦》(PleasePleaseMe)后,约翰通过送报纸攒钱买把便宜木吉他。奈吉尔会打鼓,于是两人开始合作制造噪音。
促成他们组乐队是理查德·杨。1965年夏天,他在当地高地公园遇见迪肯和奈杰尔·布伦。杨年纪大些,他已经十六岁,曾先后就读于木岸私立学校[36]和斯卡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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