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在奥德比经营着家钢琴店,距离迪肯在希科特路老家只有300码远。“想想还是有些神奇,第支乐队里有个人成大明星。”他承认道。
布伦偶尔会去伦敦看望迪肯,当约翰跟他表达想再次加入乐队意愿时,布伦很惊讶,他以为迪肯已经放弃音乐,转而专注于自己大学课程。他以前乐队成员都没有想到,迪肯竟然真有从事音乐行业志向。1996年接受采访时,布伦回忆说,迪肯告诉他,他已经回应过些《流行音乐周刊》上招人广告,但“他发现那些人是徒有虚名,又打退堂鼓”。理查德·杨坦言,“当年们在那间阴冷透风车库里练习时,谁又能想到,那个腼腆、低调,还在攒零花钱慢慢把贝斯钱还给男孩子,最后竟会闻名天下”。
圣母升天学院初见后几天,迪肯带着贝斯和个练习用小扩音器来到帝国理工学院。他面试包含段很长布鲁斯音乐混弹,以及三首皇后乐队歌曲,包括《子女》。布莱恩·梅回忆说:“在经历许多闹腾喧天贝斯手后,这个安静内向人出现,当他把贝斯声线加到们音乐中时候,们就知道找对人。”
当时在场还有酸奶海乐队前吉他手克里斯·切斯尼。那时候弗雷迪曾有过扩大皇后乐队阵容想法,他想增加个吉他手。“曾在帝国理工看过他们和那个金头发(巴里·米切尔)起演出,”切斯尼说,“演出后弗雷迪来找,说:‘想让你加入乐队。’”之前皇后乐队曾做过叉骨骨灰乐队[45]暖场,那支被定义为前卫布鲁斯摇滚乐队以拥有两位主音吉他手而闻名。也许灵感来自于此,又或许更可能是,弗雷迪感觉布莱恩相对静态不及以前克里斯视觉映衬效果。谈到个人演奏方面,“布莱恩吉他技术比强”,切斯尼说,“但想在表演感觉上更好点”。因为克里斯自己没有吉他,他不得不借用“绝世红”试音。“简直是噩梦。”他承认说。由于用不习惯这把自制吉他超大琴颈和特殊指板,切斯尼想要正常演奏十分困难。“弗雷迪能考虑带玩还是挺好。”他笑。
不久之后,切斯尼就离开伦敦去念大学。在美国待段时间后,他回到英国,正好避开朋克风潮。随后他进入视频和电视广告制作行业,同时也涉足翻唱乐队、临时演出,并为佩西·斯莱吉和本·E.金等歌手做过音乐伴奏,直和音乐界有所联系。在与皇后乐队那次不甚成功试音之后,直到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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