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冲路边人行道点点头,个路人正迎面走来,穿着帽衫,低着头,肩上扛着只红色包。
“房
找来找去。马库斯知道他在找什,但对这儿不熟人是永远也不可能找到。这人好像在拉书桌抽屉,但他放在书桌上运动包挡住马库斯视线。
这人应该是找到想要东西,要就是放弃,因为他拎起运动包走出房间。他下楼之前先去趟主卧,然后就消失在马库斯视野里。
过十分钟,通往地下室后门开,这人拾级而上。他穿上帽衫,兜帽拉过头顶,运动包扛在肩上。他走出院门,沿原路离开。
马库斯跃而起,冲到门外。他看到那个戴着兜帽背影,然后马库斯越过栅栏来到黄房子跟前,飞快地奔过草坪,冲下通向地下室台阶。他浑身颤抖,上气不接下气,手指在横梁上摸索。钥匙被放回原处!他长舒口气,打开门。他并不害怕,不怎害怕,在某种程度上,黄房子就是他。那个陌生人才是不速之客。除非……
他冲进书房,径直走向码放整齐书架。他找到第二层《蝇王》和《他们焚烧蓟花》,把手指伸进两本书之间,那里藏着书桌抽屉钥匙。不过那人找到它吗?用它打开抽屉吗?他望着书桌,把钥匙插进锁孔拧。木头桌面上有团深暗污迹。或许是经年累月留下油渍,但在马库斯脑中,那无疑就是曾经倒在这里头颅留下血迹,它就倒在这里,浸在血泊中,血迹飞溅到墙上,像马库斯在电影里看到那样。
马库斯朝抽屉里张望,吓得倒抽口气。那东西不见!定是他。是那个儿子。他回来。别人不可能知道抽屉钥匙在哪儿。再说他胳膊上还有针眼呢。
马库斯走进那个儿子卧室。那是他最喜欢房间。他环视四周,眼就看出少什。父亲穿警服照片不见。还有CD随身听。以及那四张CD中张。他看看另外三张。少是赶时髦乐队《叛逆之人》。马库斯听过这张CD,并没觉得它有什特别。
马库斯坐在房间中央,确保没人能从街上瞧见他。他倾听着窗外夏日宁静。那个儿子又回来。马库斯用想象为照片上那个少年编织整个人生,唯独没想到人会长大。现在他又回来。回来取书桌抽屉里东西。
接着,马库斯听到汽车引擎轰鸣声打破寂静。
“你确定门牌号方向没错?”卡丽问,同时费力地瞧车窗外那些简陋木屋,想找个门牌号做参考,“咱们要不问问那边那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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