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
“要不要试试学着换挡?”
两小时后,他们飞驰在莫塞路上。开车是玛莎。侧窗外,奥斯陆峡湾在阳光下泛着粼粼波光。他学东西很快,学换挡和踩离合时候失败几次,不过旦掌握技巧,他就好像更改大脑设置,输入每个正确动作,不断重复,形成习惯。他只试三次就能在不拉手刹情况下成功坡起。理解侧方停车几何原理,他就掌握这项技术,娴熟得几乎让人嫉妒。
“你在听什?”
“赶时髦乐队。”他说,“你喜欢吗?”
“很好。”她说,“现在试着开8字形。”
他照做,稍稍加点速,但车速刚上去,他又本能地松开油门。
“警察那天来,”玛莎说,“想知道们有没有发过新运动鞋。因为伊弗森谋杀案,这案子你听说吧。”
“嗯,听说。”他说。
她看看他。他读报,这她非常欣赏。中心住户大多个字都不读,不吸收任何新闻,不知道首相是谁,也不知道911事件是什意思。但他们却能准确地说出任何个地方快速丸售价、海洛因纯度,以及任意种新d品活效成分配比。
辈子最幸福旅程。”
“要是你哪天能带兜风就好。”
“行啊。”她说,“今天怎样?”
她看到他眼中闪过丝惊讶。她是时冲动才脱口而出,完全不假思索。她知道别人都在看着他们。但那又怎样?她跟那多住户都可以连几小时坐在起,听他们倾诉生活烦恼而不引起任何闲言碎语;再说,这就是她本职工作。况且今天她放假,她想怎过就怎过,不是吗?
“好啊。”斯蒂格回答。
她听着那首歌,两部和声,单调节奏。
“喜欢
“说到伊弗森,那个能帮你找工作人不就叫这个名字吗?”
“对。去找他,但他没活给干。”
“哦,真可惜啊。”
“是啊,但是不会放弃,现在名单上又多好几个人。”
“太好!你还列名单呢?”
“时间不多,只有几小时。”玛莎说着,感觉自己声音有丝慌乱。难道她已经后悔?
“让试试就行。”他说,“试试开车。看着很好玩。”
“知道有个地方可以练车。来吧。”
他们离开时,玛莎感觉所有人目光都粘在她身上。
斯蒂格聚精会神模样让她忍俊不禁。厄克恩有座停车场,周末几乎没车,他趴在方向盘上,紧紧握着它,在停车场上绕着大圈,车速慢得让人百爪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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