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艰难地翻过身,用枪指着那人,但对方已经双膝跪地,双手抱头,彻底放弃抵抗。引擎启动,转得飞快,快到嘎吱作响。西蒙滚到另侧,看见汽车前部颗颗脑袋;这些女孩刚才显然躲在车子后部。
“停车!警察!”西蒙挣扎着站起来,但身上剧痛难忍,那人肯定打断他肋骨。西蒙还来不及举
“用处不大。”那人说,“们把狗养在这儿。还用来存放床垫,这你也看到。”
气味变得更加浓烈刺鼻。那些女孩肯定不久前还被关在这里。见鬼,他们来晚。但他们肯定能从床垫上提取DNA吧。可那又能说明什呢?说明某人用过块如今存放在地下室床垫。而他们要是没法在用旧床垫上找到任何DNA,那就更匪夷所思。他们无凭无据。只得到次突击检查机会,还是未授权。见鬼,真是见鬼。
西蒙注意到扇门边地板上有双码数很小运动鞋,鞋带被拆掉。
“那扇门外面是哪儿?”
“车道而已。”
“你难道用那个碗喝水?”
那人没有回答。
“陌生人走近时,狗般会叫。所以要它不是只合格看门狗,要就是——”
“它在犬舍。咱们去哪儿?”
西蒙环顾四周。窗户没钉铁条,前门只有把锁,得从里面用钥匙上锁。女孩们没被关在这里。
而已。他想淡化这扇门重要性。就像他刻意强调想让卡丽起进来。
西蒙打开那扇门,发现面前赫然是辆白色面包车侧面,面包车就停在屋外柏油路上,在这栋房子和邻居家栅栏之间。
“这辆车你平时做什用?”西蒙问。
“是电工。”那人回答。
西蒙后撤几步,蹲下来,从地上拾起运动鞋。三十八码左右。比艾尔莎脚小。他把手伸进去。鞋子还带着余温。它应该刚被主人扔下不久,最多只有几分钟而已。就在这时,他听见个声音。个被捂住、被压抑声音,但准确无误。那是声呼喊。西蒙盯着那辆面包车,正要起身,却被人从侧面踢脚,摔倒在地。同时他听见那人大喊:“开车!快开车!”
“去地下室。”西蒙说。
那人耸耸肩,继续沿走廊向前走。看着那人打开地下室门,西蒙明白自己中奖。门上有两把锁。
走下楼梯,西蒙就闻出那种气味,证明他猜得没错。有人被关在这里,而且为数不少。他握紧手枪。
但里面空无人。
在经过排用铁丝网而不是用墙壁隔开隔间时,西蒙问:“这是干吗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