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楚王其实连郢都附近都没有绝对掌控力,因为些贵族在郢都附近还有“食州”,更何况远在颍水鲁阳。
后来吴起变法个措施,就是三代手爵,或者将封君土地向些“边疆地区”分封,让他们向外扩展。
这本来是招好棋,但是死太早,那些不满封君疯狂反扑,甚至于还出现息县县公叛逃魏国这样情况。
也就是吴起能打,其余封君不敢在他活着时候动手,否则这变革连撑到熊疑死都撑不到。
南阳平原和江汉平原,本是楚国精华之地,但在封君封地犬牙交错、拥有治权和军权情况下,楚国对外战争能力可想而知。
于西周诸侯国。
除部分县,楚王为收拢权力,拆分为封邑和直辖县之外,像是鲁阳这样地方县都是县公县尹体,掌握县兵,自治之余,还有开战权。
因此后来吴起才说这些封君“逼上而虐下”,楚国数次叛乱,也都是因县公起、由县公平。
如鲁阳公,他在鲁阳有自己封邑和采邑,作为俸禄。这些俸禄是不上交,而且也不和本地县兵有任何关系,他可以靠着俸禄养自己私兵。
同时,在封邑采邑之外广阔土地,他还有治权,以地方大员身份治理,包括管辖县司马等,可以征召本地县兵。
直到战国末期,楚王才从部分弱势封君手中,拿回司法权,但那也只是挑软柿子捏,真正强势封君楚王依旧不敢动。
沿途而上,楚国生产力水平也是低得可以,牛耕之内技术并未传播至此,和已经展开农业变革沛县局面完全不同。
封君有经济特权,有诸多权力,食邑收入或是养私兵,或是用来在受封县非自己食邑地方放贷,不断
只是本地县兵赋,从鲁阳出,但又不从鲁阳公封地出。作战时候,楚王可以调动部分县兵,但有时候也只能交由县公自己掌控。
除在鲁阳封地之外,第任鲁阳公还兼任过段时间楚司马职。
而司马职务俸禄,并非源于鲁阳封地,鲁阳封地只是采邑与官职不样。
在郢都附近平原上,还有不少“州”,比县低级,而且就在都城附近,这些州也分封给在中央任职县公们,作为俸禄收入。
南阳盆地附近十七个封君,只是楚国诸多封君部分,到后期发展到封君最大拥有“十四邑”,吴起变法人亡政息,最终封君尾大不掉——这也足够封建,以至于楚国灭国容易、复国也易,成为秦末想要开历史倒车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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