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如果爱丽丝“记得”向她申请贷款鲍伯十年前宣布破产,还清各种债务该如何?应该禁止她将这情况考虑在内吗?如果她访问个不受FCRA限制数据库,或许是通过网络访问数据避风港数据库会如何?爱丽丝可以把她记忆“卖”给他人吗?(显然不可以,除非她同意FCRA各个条款。她在第修正案中权利也就这多。)这是预计将在未来几年发展种数据避风港应用程序。它可以在个忽略诸如FCRA之类事项司法管辖区——如加勒比岛国,或者网络空间——使用不同加密协议、Web代理和重邮器以便访问。
假设市场上有“庸医”和“冒牌律师”数据库。这些数据库会涉及许多有趣问题:不准确信息、被指控者回应、做出判断依据,等等。些人会做出恶意或虚假指控。从表面上来看,这就是禁止或严格监管这类数据库原因。各国z.府保留提供此类数据权利。当然,它们也是伪造z.府代理人信用记录,赋予专业行会(如美国医学会和美国律师协会)权力、阻止竞争者进入其市场z.府。
信息市场匹配潜在买家和卖家信息。个实验性“信息市场”是BlackNet,这是在1993年设计个系统,作为个实践例子以及次游击练习。它允许双向完全匿名交流各种信息。其基本思想是使用“信息池”——个信息公开可读地方。通过利用重邮器链路,信息可以不被跟踪、匿名地存放在信息池中,然后被其他人匿名阅读(因为信息池以Usenet方式广泛广播)。通过将公钥用于以后通信,们可以在信息池内建立双向不可读(对其他人)通信。这样信息市场也充当分布式数据避风港。
保罗·利兰简要地描述这个实验:
蒂姆·梅展示如何在公共论坛(如Usenet)和公钥加密基础上实现互相匿名安全信息交易。每个信息购买者都希望在Usenet上发布推销信息和公共密钥。然后要交易信息会附加个公钥,以便对方可以发回帖,并用对方公钥对整体进行加密。为匿名,密钥不应包含链接到可识人员信息。梅发布个1024位PGP密钥,据称属于Blacknet。因为梅目仅仅是教育,所以他很快就承认作者身份。
举个例子,早前公开出售物品证明非洲外交官在华盛顿和纽约被中央情报局勒索。后续通信公共密钥也包括在内。
有报道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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