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在这里已经住很长时间。她是做家政服务,说话仍然带有乔治敦港口音。它语调介于低地方言拖沓腔调和古勒语[3]轻快语调之间。和祖父样,西丝姑婆也在乔治敦港长大,记得小时候曾跟着父母在夏天去过那里几次。那里天气非常炎热,槲树上爬满绿色寄生藤,沼泽地里长出柏树,老人在浑浊小溪里钓鱼。乔治敦港还有很多昆虫,多得吓人,在傍晚空中嗡嗡地叫,呼呼地飞,像小小直升机。
们住在叔祖父托马斯家里,他是祖父弟弟,在所高中当校长。他和蔼可亲,曾经带去过他学校,让坐在他办公桌前。叔祖母多特每天早晨都为们准备丰盛早餐,有培根、饼干和黄色玉米粥,但不爱吃,托马斯便贴心地给买小桶花生酱。对南方又爱又恨,因为它跟熟悉切大不相同。在镇子外道路上,们开车会经过些大门,那里通往曾经奴隶种植园。它们是当地生活部分,没有人费心对其进行任何评论。在树林深处条偏僻土路上,们在个破旧乡下小屋里吃鹿肉,小屋主人是们远亲。其中位还带克雷格出去,教他怎打枪。晚上,们回到托马斯家里,躺在床上难以入睡,因为这里太安静,间或能听到树上传来几声蝉鸣。
在们回到北方后很久,那些嗡嗡作响昆虫叫声和盘根错节槲树还直留在们心里,就像是们第二颗心脏在跳动。小时候,内心便感觉到南方已经融入血脉,是继承遗产,它对于父亲很重要,所以他经常回来看望这里亲人。它对祖父意义更是非同般,所以他最终还是要搬回乔治敦港居住,尽管年轻时候他迫切地要从那里逃离。祖父搬回来后,没有住在某个田园牧歌式有白色栅栏和整洁后院河畔小别墅里,而是住在座单调乏味、千篇律房子里(和克雷格曾经去过)。它挨着条热闹商业街。
南方不是天堂,对们却有特殊意义。先辈在南方经历深深吸引着们,它有种深沉熟悉感,建立在更深沉也更丑陋历史遗产之上。在芝加哥认识很多人、在布林茅尔同学、在惠特尼·扬许多朋友,也都有相似感受,虽然们并未明确地讨论过。孩子们在每个夏天都会“下南方”,有时整个季节都会和他们在佐治亚州、路易斯安那州或密西西比州堂亲表亲们起度过。可能他们(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也是随着“大迁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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