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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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字;我习惯用右手,字写得潦草难辨。在他回剑桥市[6]之前的一个月里,我们似乎聊了各自的所有记忆和零散的思绪,从小时候干的傻事、少年时犯的错误,到各自之前谈过的不成功的恋爱,这些不成功的恋爱将我们引向彼此。贝拉克对我的成长经历尤其感兴趣。欧几里得大道的生活几十年如一日,我、克雷格、母亲和父亲组成了一个稳固的正方形。贝拉克在做社区组织者的时候在教堂待过很长时间,这让他对有组织的宗教很欣赏,但同时他并不传统。他之前就跟我说过,婚姻在他看来是一个不必要而且被过分夸张的习俗。

我不记得那年夏天把贝拉克带回家给父母介绍认识过,但是克雷格说我带他回去过。他说,那是一天傍晚,我们两个走到欧几里得大道上的家门口。克雷格当时刚好过来看望父母,正和他们坐在前廊上聊天。他回忆说,贝拉克很友好、很自信,和他们轻松地聊了几分钟后,我们俩到我的房间取了点儿东西。

我父亲一见到贝拉克就很欣赏,但是不敢抱什么希望。毕竟,他曾亲眼看见我是如何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校门口甩掉高中时的男朋友大卫的。还有大学时打橄榄球的男朋友凯文,我看到他穿着吉祥物毛绒服装后就和他分手了,这些父亲也看在眼里。父母不敢表现得太热情。他们一直教育我要对自己的生活负责,我也是这么做的。我跟父母说过很多次,我现在要集中精力忙事业,没有时间谈恋爱。

克雷格说,父亲看着我和贝拉克离开后,摇摇头笑起来。“小伙子不错,”他说,“可惜长不了。”

如果说我的家庭是一个正方形,贝拉克的家庭应该是一个更为复杂的几何体,一个跨越重洋的几何体。1960年,他的母亲安·邓纳姆是夏威夷的一个十七岁的大学生,她爱上了一名来自肯尼亚的学生,名叫贝拉克·奥巴马,他们的婚姻短暂而复杂。因为她的新婚丈夫在内罗毕已有妻子。他们离婚后,安嫁给了来自爪哇岛的地质学者罗罗·苏托洛,然后搬到了雅加达,带着年幼的贝拉克·奥巴马—我的贝拉克·奥巴马,当时他六岁。

贝拉克跟我说,他在印度尼西亚过得很开心,和他的继父相处得很好,但是母亲担心他的教育质量。1971年,安·邓纳姆把儿子送回了瓦胡岛上的私立学校,和她的父母住在一起。她是一个无拘无束的人,之后多年,一直在夏威夷和印度尼西亚之间来回飞。贝拉克十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回夏威夷待过一段时间,此外他基本缺席,也不参与抚养贝拉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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