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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篇 上卷(18 / 67)

,那股断骨剧痛,那男孩完全忍住,虽然嘴唇紧咬得出血,但他没有哭出来,连眼泪都忍在眼底。

第二,那孩子在确认败阵之后,并不是直接走下擂台,而是远较寻常江湖武人更为有风度地向自己欠身行礼,表达对敌人敬意后,才转身走下台。

第三,前面两点已经很不容易,而那孩子受伤后自始至终,右手都紧紧抓着剑不放。个用剑天才,虽然难得,没有多不起,但个以生命执着于剑天才,以后将会非常可怕。

他现在只是个孩子,但公瑾却已经预见他成长。所以,公瑾不伤他右臂,因为这孩子个性倨傲,说不定树敌很多,如果完全没有自保能力,可能没命回乡去。

连公瑾自己都没想到,鹏奋坡大会上,最让自己感到惊奇人物,不是忽必烈,而是这个男孩。

都远远不及,竟能剑伤及自己。

他这样小小年纪,自然不是因为长年苦练,假若这些是他天份,那假以时日,这孩子剑会比忽必烈刀更可怕,而这正是师父所急切期待人才,天才!

不过,那都是以后,此刻,公瑾摸摸面颊,热血与痛楚让他有股怒意,如果说未经磨练天才容易半途夭折,那自己今天就有责任,给这个未来绝世剑手个深刻磨练,挫挫他太过剑拔弩张锐气。

“怎?不敢动手吗?告诉你,不接受投降,你可别想像隔壁那个大个子样,说声弃权就开溜啊!不会让你平安离开这里。”

“大个子?呵,连忽必烈你都不放在眼里?小朋友你确实是豪气干云,可是,世上事情往往不是表面上看来那简单,强与弱更不是个固定东西,如果你能够记住这些事情,今天痛……就会有意义。”

公瑾度迟疑,是否该派人暗中保护,但这似乎多

顷刻间,公瑾与那个孩子拆三招。

对方剑真是很犀利,即使公瑾已经认真起来,那孩子在败阵前最后无比锋芒,还是在他右臂上多留道血痕,假如这孩子再年长个十岁,内力再多十年修为,这可能就不只是皮肉伤

破去他剑势,公瑾手中钢刀水平掠过他左肩,在不见血、不伤筋脉情形下,纯以内力把他左臂骨震成三段……这样就够,因为如果这男孩够聪明,他会看出自己这刀本可以砍他用剑右手,只是硬生生改为左手。

很痛,公瑾明白这点。那个男孩下子就红眼睛,踉跄往后跌走,语不发地走下台去。

在整个过程中,有三件事情让公瑾非常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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