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他卖掉祖宅,搬迁到老区居住的原因。
亏对律法颇有研究的父亲生前写有大量的笔记
福兰无奈地耸耸肩,在这只小野猫面前,不能拿出任何精致点的东西。
镶嵌银箔的鼻烟盒、造型漂亮的打火机、别致的领扣……不知多少小玩意,就这么换了主人。
这种近乎打情骂俏的抢劫,是他和安玫经常玩耍的一种小游戏,也是两人熟稔的象征。福兰也挺乐意用这种方式,送她一些小礼物。
“怎么啦,想我呢?”安玫环着福兰的脖子,在他耳边轻轻呵着气,“如果现在就去小房间,可是要钱的哟。”
“现在可不成,下午还要工作。”福兰掏出一枚刻着天坪的黑色胸徽,得意地朝安玫晃了晃。
路第一商人的名誉。
如果没有现货,就会先收取一半的订金,在下次返回时再来拿货。
付清余下的货款,商人回到房间,片刻后,递给他一个鼓鼓的小羊皮袋。
为了这里面的东西,福兰不但等待了四个月,还拿出了整整二十个金奥义,这足够一个普通家庭衣食无忧的生活半年。
如果不是卖掉了父亲遗留下来的一块琉金画框,福兰还真拿不出货款。
安玫睁大漂亮的绿眼睛,兴奋地用身子大力蹭着福兰,“你升到检控官呢?”她尖叫着。
“现在还只是见习,不过再打上几场官司,相信离正式也不远了。”福兰自信的炫耀道,感染着安玫的喜悦,他心里也暖和得很。
毕竟在利益至上的费都,真心为他祝福的,也只有这个姑娘。
福兰的家族,是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衰败的贵族世家。
从祖父的子爵,到父亲的男爵,当传到他时,除了最低等的勋爵头衔,家族中再也没有任何产业。
把小羊皮袋系在腰间,福兰找了个靠墙的空位,点上一杯啤酒,朝还在看着他窃窃私语的商人们遥遥举杯示意后,小口小口地抿了起来。
“爵爷,几天没见啦。”有谁附在福兰耳边腻声唤道,某条滑腻的东西在他耳垂上飞快的舔了下。
吓了一跳,差点把酒杯打翻的福兰才发现,一个金发的年轻吧女无声无息地站在他身后,笑得像只狡猾的小猫。
这是个充满活力的姑娘,两只如最上等玛瑙般的绿眼睛总是忽闪着使人爱怜,微小的淡淡雀斑点缀在鼻梁周围,让整个人更加俏皮起来。“安玫,别吓唬人了。”福兰没好气地挥挥手,掏出手帕将刚才溅在袖口的啤酒擦拭干净。
“咦?好漂亮呀。”安玫飞快地抢过手帕,仔细看了看上面的百合花纹和蕾丝绣边,然后堂而皇之地放入了自家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