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瞒着父亲,躲在花园里,想模仿昔日那些伟大和永恒诗人,创造行长诗。
他绞尽脑汁,用繁花似锦修饰语来妆点文字,浑然不觉外界,直到只纤细,皮肤白净得宛若透明手,蛮横地将写满字纸夺过去。
“……那是装罪恶灵柩,蛆虫、苍蝇和腐烂,地狱尽头,归宿……什乱七八糟?”说话是位穿着男式夹克,头发短短姑娘,她不以为然地评点着诗词,“无病呻吟,毫无力度。”
她背对着阳光,脸庞被阴暗影子笼罩,金色灿烂光顺着她身躯蔓延,瞬间,朱利尔斯以为自己看到游步人间美神。
“……是想写首诗,力图描绘出绝望心境,您知道,悲剧往往是不朽。”他结结巴巴地回答。
?”父亲嘲弄着,却因为说话声音过大,引来咳嗽,“所谓情操和文采,是有力量人,继续充实自己彩衣,你得把精力放在更重要地方,学习那些能保护自己,能掌控他人东西。”
父亲弯下腰,期待又严肃地说,“孩子,爱你,不想你变成个懦夫,科摩家族永远是拜伦王,位大君应当坐在御座上。”
这是爱?
朱利尔斯不清楚,他只知道,父亲总是警惕又忙碌,从未听到,他温和地和自己说过话。身边护卫侍从,没个能交流,只会回答,“是,殿下”或者“请别,很危险,殿下。”
孤独感让朱利尔斯发狂,他不解《君主论》和《强硬手腕》那些经典著作内涵,只知道死记硬背,他用锐利地刀片割自己手臂,疼痛让可怜人感到他不再是具行尸走肉。
“只靠美丽文辞,写出来也是苍白无力。”
“您很懂诗与艺术?”
“不,烦那些东西,不过世上许多东西都是相通。”她斩钉截铁地说,“力!不论是欢喜,还是悲哀,文字想打动人心,必须充满力。”
“那什是力?”
“嗯……”对方好像没词,她跺跺脚,
“你再干什!”父亲知道这件事,赶来,揭开他衣袖,心疼不安地看着结疤伤口,问道,“疯吗?”
“不,发觉自己怕疼,所以想锻炼忍耐。”慌乱中,朱利尔斯撒谎。然后他看到父亲眸子里闪烁着赞许,“好孩子,科摩家后代都是坚强人,但这种锻炼法子太疯狂,你可以……”
朱利尔斯没在意父亲循循善诱,他只在心里呐喊,“父王夸奖!”
他突然爱上受痛感觉。
另个人生中意义,是十岁那年某个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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