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
整个过程,只被问个问题,而且只回答两个字。这才明白:仍须在监狱里待48个小时。被带回牢房之前,被送回法院那个小房间,双手仍被铐在身后,和律师聊几分钟。案子目前看来十分令人担忧,恳请她立即将情况告知卡尔。
两个小时之后,狱警把从那个小房间带出来,并把用链子拴起来……就像只野兽。
确,已经成只野兽。没有比这更形象词。戴着脚镣和手铐,上半身被条大粗链子捆住。这条大链子与手铐和脚镣起被个大锁锁住,大锁垂在肚子上。之前唯次瞥见
事情再清楚不过。在们第次谈话时候,拒绝他要求,诺维克现在要让为此付出代价。紧接着,他从个人处境方面进行攻击:
“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在美国无亲无故。他在美国工作时,已获得绿卡(永久居住权)。然而,非常可疑是,2012年他又将绿卡退还给有关部门。方已询问过当时接受皮耶鲁齐退回绿卡员工。他告知们,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当时行为古怪,令他十分惊讶。”
简直要晕过去。2012年,那是多次美国之行中次,不再需要绿卡借机把它还回去。何况那时马上要迁居新加坡,至少要在那里工作几年,所以何来可疑之处?但是诺维克继续说道:
“如果本庭将此人释放,其必定会出逃。法官大人,您非常清楚,法国不引渡其公民。此外,此人在已遭受指控、逮捕证已经下达情况下,仍未向当局自首!”
这位检察官用心之险恶,令震惊。美国司法部封锁对签发逮捕令消息,就是怕躲在法国逃避追究。对此毫不知情,又何谈向当局自首?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早知此事,那很可能先向律师咨询,以确定是否可以前往美国出差。这切简直可笑。尽管如此,加芬克尔法官看起来似乎被说服。她说:
“本法官可以确信,当局呈交起诉书很翔实。如想让本法官释放其委托人,辩护律师应起草份更具说服力缓刑意见书。拉蒂夫女士,本法官愿意给您段时间准备新意见书。您认为何时能够完成?”
“法官大人,下午完成。”
“啊,这个时间不可能,因为不巧个小时后要离开,已经与名医生约好见面。建议,咱们两日后再见。”
庭审即将结束,法官转过身问:
“皮耶鲁齐先生,您要做何种辩护,认罪还是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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