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切都要。”野蛮人终于开口。
穆斯塔法·蒙德摊开双手耸耸肩说:“那就随便吧。”
“事实上,”穆斯塔法·蒙德说,“你要求是不快乐权利。”
“可以这说,”野蛮人挑衅地说,“是在要求不快乐权利。”
“你还没有说要有变老、变丑、变得性无能权利,要有患上梅毒和癌症权利,要有食物匮乏权利、讨人厌烦权利,要有永远担心明天会发生什事权利,要有感染伤寒权利,要有被切无以言表痛苦折磨权利。”
说完是段长时间沉默。
“要求这切权利。”野蛮人终于打破沉默。
野蛮人约翰最后去往无人居住荒野,成为名隐士。多年来他住在原住民保留区里,被莎士比亚和宗教洗脑,他受到制约,拒绝所有现代带来恩惠。但是流言很快传开,说到有这样个非比寻常有趣人物,于是众人蜂拥而至,观察、记录着他切,转眼间他声名大噪。这切不请自来关注令他真心感到作呕,于是野蛮人决定逃离这个文明母体,但方式不是吞下红色药丸,而是上吊z.sha。
不同于《黑客帝国》和《楚门世界》,赫胥黎质疑是究竟会不会有人真想逃离,也就是质疑逃离可能性。既然你大脑和“自”都是母体部分,想逃离母体,就必须要逃离自。这个可能性直值得探索。在21世纪,摆脱对自狭义定义也可能成为必需生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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