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喜欢莫扎特和福雷《安魂曲》,但不希望用在葬礼上。活着时候都是用日语说话写作,所以对于语言不通西方天堂和地狱,还是不去吧,怕会迷路。棺材等与葬礼有关所有细节,也希望遵守相应习俗规则。因为直创作自由诗,辛苦辈子,最后死去时候让轻松点儿,遵循约定俗成规则吧。
以上是生死术相对轻松部分,也就是死后些安排,这些由自己决定好总原则,之后交给别人处理就行。但是若不是死后而是“死之前”话,事情就突然复杂。直到死亡瞬间都可以精力十足地活着,大概是所有人梦想,但能不能做到就看运气。们必须考虑到能够应对现实中所有可能发生事态措施。
首先,遗体捐献、器官捐献之类事概不想做。要问理由话,说来话长,这里就不赘述。其次,对于所谓可以延长寿命医疗措施,也固辞不受。也就是说,万发展到需要考虑尊严死地步,会毫不犹豫地赞成让死。然而这也不会像嘴上说那简单。到那时候,不认为自己能够做出清晰意志判断,而且具体身体状况和周围人感情也各不相同。总之,这会儿至多只能随性地这样写。
那,应该在哪里迎接死亡呢?这也是个令人头疼问题。希望尽量由自己选择死亡地点,但是万不留神晕倒,别人叫救护车给送到医院话,之后就完全是医院说算。虽说如此,对个临死人来说,若他要求身边人在家里直照顾他到死也是不可能。而在以前则无奈只能如此。而如果真心想要自己选择死亡地点话,那可能只有只身生活在远离人世荒野。但那样做似乎有些本末倒置,毕竟人不是以理想死为目而活着。
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在死之前阶段,话题转向衰老以及疾病,但不得不省去其详细内容不讲。老病死是们夫妻之间无尽话题源泉,们虽然对包括z.sha在内死亡方式、衰老方式进行详细讨论,但遗憾是,并没有值得拿出来炫耀成果。因为们除能想到“尽人事,听天命”这普通俗语之外,没有得出任何结论。但是们致认为,现代社会所逐渐丧失最重要东西正是这种天命观念。这样看来,也许们还是需要某种“生死观”。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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