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公司所想要而掌控在他们手中商品,动用武力和找当地有权有势者(在某些地区这类人可能比在位统治者能提供更有利交易),都需要地方代表有这样自主权才能办到。因此,成功贸易商也必须是将领(懂得带兵打仗)和侍臣(懂得巴结奉承,广结人缘)。金奈那位地方代表拿他所养老虎饲养费报请公账时,无疑认为养老虎是为让自己够体面,以便打入他必须打交道官场,因而饲养老虎开销当然要由公司支付。信仰基督教贸易商娶当地印度女子为妻(尽管在老家已有老婆),赞助宗教意味浓厚当地文化活动,还有其他诸如此类事,他们这做不只是为自己高兴,还是为融入当地社会,以利公司业务推行。英国东印度公司开业后前百年左右,伦敦显然认同此点,认为深深融入当地社会乃是做生意所不可或缺。
但另方面,从事远程贸易,特别是心追求垄断贸易,得牢牢掌控这些职员。他们之中期盼光靠死薪水致富人只占极少数,绝大部分人私底下还从事大量买卖以赚取外快,而这些业外活动,有些必然和为公司追求最大利润目标相冲突。当派驻地方代表和当地上层人士起作乐时,伦敦也愈来愈猜疑那些代表心里是想着公司利益还是个人利益。
随着会计方法变得更为复杂精细,总公司开始想方设法对可允许开销订定更为严密规定,但只要员工想钻漏洞,再严密规定都阻挡不他们。只要懂得将某人老虎、宴会服务人员诸如此类名目,改以别名目记在自己开支簿里,即可避开规定。
因此,总公司面对鞭长莫及海外员工,只得诉诸道德以加强管理。除这些冷冰冰金融规定,还愈来愈倚重更普遍适用道德劝诫,希望让公司驻外员工相信,如果和“本地人”走得太近,就当不成道地英格兰人或苏格兰人之类。(在18世纪这些改变发生同时,种族歧视心态开始深入欧洲人心,欧洲人更深信自己优于其他民族,更认同有节有礼生意人应和放荡不羁当地贵族有所不同,且这些改变还对这些观念改变有推波助澜作用。)到18世纪结束时,欧洲人已不再把所娶当地女子称作“妻子”,而改称为“小老婆”,乃至“妓女”;在该世纪末某些战争和经济恐慌期间,她们和与她们同住男人,甚至不得住进有防御工事欧洲人聚落。欧洲人仍继续款待当地上层人士,但愈来愈将这视为身不由己憾事,愈来愈认为欧洲人若过度沉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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