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帝国的建立,
就是以致瘾性商品的贸易为基础,
许多国内官僚体制和军队的建立,亦然。
即使到了今天,
致瘾性食物的税收仍是国家税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今天,drug这个词指的是会让人成瘾的d品,非法商品,是在不可见人的黑市里交易而会危害社会、遭致刑罚的商品。它们不被视为国民生产总额的一部分,甚至被认为是会减少货物、服务总产量的东西,因为吸食d品使消费者无法辛勤工作贡献生产,或使消费者无法消耗合法且有益健康的产品。d品被认为是不利于资本主义的东西,会使经济倒退回中产阶级伦理和消费模式尚未盛行的原始时代。非法d品组织的执行长被称为baron(原意“男爵”)或lord(原意“领主”),仿佛中世纪的王公贵族,他们的组织则被称作clan(原意“氏族”)或cartel(“卡特尔”,为避免彼此竞争、联合掌控价格组成的企业联盟)。自由贸易(据说借由让最有效率的生产者增加利润,让消费者增加成本,可以让参与其中的所有人都大蒙其利),并不适用于d品买卖世界。外界要求z.府监视、控制这领域,以降低d品的贸易量和利润。世上极少有其他商品受到这种要求。而欲管控d品不是通过市场机制,而是通过对d品的“沙皇”[20]发动“战争”。但drug(致瘾物)真是这么异类吗?它们真是靠另外一套规则运行而被排斥于经济领域之外的弃儿?
事实上,历史上曾有一些drug(也就是通过摄食、吸取、嗅闻或饮用而会改变人身心状态的产品),被视为好东西,而且自古迄今,这些东西一直是不可或缺的交易、消费商品。这些商品的商业价值、社会价值至今未变,改变的是drug这个词的定义(也就是说drug一词后来不指这些合法流通的商品,而专指被列为违禁品的d品)。揆诸历史,从看似遥远异国的地方引进的新食品,其社会生命都经过数个阶段。最初,它们往往被视为能产生愉悦药理效果的东西。这时,它们既被当作药物,也被当作宗教仪式里具神圣意义的东西,也就是被认为既会影响精神,也会影响生理。它们若非引领使用者进入轻飘飘的精神状态,就是充当春药,让人感官亢奋,而发挥与前者相反的效果。它们不是让感官亢奋,就是让感官麻木,而不管是其中何种情况,都让使用者远离平日生活的烦闷无聊(过去曾有多得惊人的食物被认为能撩起性欲,从灰扑扑的马铃薯到柔软多汁而有“爱果